首页 >专委会

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2009年工作情况及2010年工作设想

2014-09-15 21:10:24  
字体大小:【

(2009年12月30日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2009年,在省政协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和分管副主席的正确领导下,在秘书长和办公厅的大力支持下,民族和宗教委员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政协常委会会议中心议题,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宗教工作方针,按照“促进发展、引导适应、维护稳定、共建和谐”的工作思路,注重选择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履行政协职能,在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促进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2009年工作情况
    一年来,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共组织专题调研4次、视察1次、考察1次,举办委员主题活动1次,开展界别考察活动1次,参加全国政协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部分省区市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研讨会和省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研讨班3次。形成各类参政议政材料及经验交流材料等共计23份,其中调研报告5份,视察报告1份,考察报告1份,提案3件,反映社情民意信息3份,经验交流材料2份,全国部分省区市政协第十一次民族和宗教工作研讨会基本情况与主要精神书面报告1份,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大会发言材料2份,在《人民政协报》和《湖北日报》发表新闻稿5篇。

    一、围绕中心发挥作用,深入调研积极建言
    政协专门委员会是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委员开展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也是政协工作的重要基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基本经验,也是新形势下政协专委会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要发挥好专委会在政协工作中的基础作用,首先必须精心选择课题,做好专题调研。调研课题的选择既要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又要紧密结合党政中心工作和政协常委会会议中心议题,重点选择党委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心、能够发挥政协优势的题目组织委员参政议政。开展专题调研,既要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更要听取意见、提出对策,思考更深一些,眼光更宽一些,要求更高一些,多提富有建设性和创新性的对策和建议,努力形成有高度、有深度、有力度的调研报告,为党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供智力支持。

    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一贯坚持服从省政协工作大局,主动贯彻落实省政协工作总体部署,自觉承担常委会会议调研题目。2009年我们根据省政协十届第八次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讨论国际金融危机对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问题、省政协十届第十次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讨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问题的安排,在分管领导陈春林副主席带领下,分别组织委员到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市州县,对“援企稳岗与扩大企业就业问题”、“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中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援企稳岗与扩大企业就业问题的调研报告》和《加大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力度,促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快速发展》的调研报告。对援企稳岗与扩大企业就业问题提出了:要掌握政策,确保国家援企稳岗政策的实施效果;要多管齐下,积极拓展经济发展和企业就业空间;要解放思想,制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的优惠政策;要转变思路,大胆创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等建议。对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中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问题提出了: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力度;要加大支持,合理保护与开发少数民族文化资源;要采取措施,不断推进民族文化旅游业创新发展;要整合资源,着力打造恩施州民族文化旅游品牌等建议。为开好常委会会议、提高建言质量、推动相关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找准位置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服务大局
    党的十七大强调,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宋育英主席强调,专委会工作要围绕中心、发挥优势,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经过认真研究,2009年我们结合打造鄂西少数民族文化和打造鄂东禅宗文化的工作思路,选择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中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问题、鄂东禅宗文化旅游开发问题等,组织委员认真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对促进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在民族工作方面,我们对“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中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建议;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60年光辉实践,组织委员就“推进《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加快民族困难地州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到我省民族地区进行了深入调研,提出了要更加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建议,形成了《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快民族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调研报告,报送省领导参阅;并据此形成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建议》,报送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参考。在宗教工作方面,为促进落实好罗清泉书记在黄梅视察时提出的“要积极支持黄梅开发以禅宗文化为特色的旅游产业,使之成为湖北旅游品牌”的指示精神,在陈春林副主席带领下,我们组织委员到黄冈和黄石两市,就“开发利用禅宗文化资源,促进鄂东旅游产业发展”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关于着力打造鄂东禅宗文化旅游区的建议》,提出了:加强领导,着力提高对禅宗文化旅游的认识;突出重点,全面规划鄂东禅宗文化旅游产业;加大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加大保护开发力度;强化营销,大力宣传鄂东禅宗文化旅游资源;加强合作,区域联手打响禅宗文化旅游品牌;培养人才,深入挖掘禅宗文化资源时代内涵等建议。所提建议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8月20日《人民政协报》对这次调研活动及建言成果作了专题报道。

    在做好专题调研的同时,继续坚持做好提案、信息等日常工作。向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交了三件提案:《关于开发禅宗文化资源,构建“鄂东宗教文化旅游圈”的建议》(该提案被承办单位省旅游局推荐为优秀提案)、《关于支持“恩施州优质马铃薯良种扩繁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议》、《关于支持恩施州“魔芋试管苗工厂化生产和标准化繁供体系建设项目”的建议》。在调研工作中,注重收集整理、提炼综合各种有价值的零散信息,就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关心的问题及其他重要问题,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三份供党政决策参考,即《关于整合全省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的建议》(见省政协办公厅《各界反映》2009年第55期,段轮一副省长作了重要批示);《对〈国旗法〉的贯彻执行力度亟待加强》(见省政协办公厅《各界反映》2009年第106期);《我省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工作亟待加强》(见省政协办公厅《各界反映》2009年第109期,张岱梨副省长作了重要批示)。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被评为全省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这些工作为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宗教文化旅游开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探索开展界别活动,注重发挥委员作用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积极探索开展界别活动新方法新途径,切实发挥政协界别作为扩大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作用;要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充分发挥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的最大特色,政协每个专委会都对应着一定的界别群体,每个界别都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运用好、发挥好界别功能为党政中心工作和政协工作大局服务,是专委会的重要职责。专委会开展工作既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独特优势,也要注重突出各专委会的自身特色;既要充分发挥本专委会专家多、名家多、大家多的智力优势,也要充分发挥政协界别优势,集思广益、整合资源,切实提高建言实效。

    为了探索开展界别活动的新方法新途径,充分发挥政协界别作用,我们组织了界别视察活动,举办了界别考察活动。根据2009年度省政协委员视察计划,在陈春林副主席带领下,组织无党派、少数民族、宗教三个界别的部分委员就“大别山区扶贫开发工作情况”到省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进行了专题调研,到武汉、黄冈、孝感三市及罗田、麻城、红安、大悟、黄陂等地进行了界别视察,形成了《关于大别山区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提出了: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加大对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夯实基础加快大别山区发展;不断激发内部潜能,开阔视野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全民扶贫社会氛围等建议,报送省领导参阅。组织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部分委员在界别召集人谭徽在、罗秉武同志带领下,赴十堰市就“武当山风景名胜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进行了界别考察,与有关方面共同探讨开发有益的宗教文化,以宗教文化为抓手,提升旅游景区品质,打造全国一流、世界闻名的武当山旅游区的措施,并对如何进一步处理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与旅游开发的关系,做好风景名胜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界别视察和界别考察活动都取得较好效果。

    政协委员是专委会工作的主体,如果没有委员的积极参与、建言献策,专委会工作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们始终坚持把委员作为专委会工作的第一决定因素,通过组织委员学习、紧密联系委员、真诚服务委员、真情帮助委员解决实际困难,贯彻民主协商原则,不断激发委员参政议政热情,充分发挥委员政治智慧和专业知识的主体作用,不断增强专委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了探索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新形式新载体,我们采取了委员主题活动这一新的形式。2008年邀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谭徽在主任给委员会全体委员作《当代世界和中国的民族问题》专题辅导讲座,2009年又邀请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宗教学系主任、博士生导师段德智教授就《宗教与和谐社会建设问题》向委员们作了主题辅导报告,使委员们对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理论与政策、民族宗教问题与现状等有了更加全面而清醒的认识,为委员们知情知政、参政议政创造了条件。同时,陈春林副主席、委员会负责同志分别应邀出席宗教界有关活动(如黄石东方山弘华寺千手观世音菩萨圣像开光暨建寺1200周年庆典法会、武汉市道教协会成立50周年庆典活动、黄梅妙乐禅寺落成暨释妙乐方丈升座庆典活动、中国道教协会和湖北省道教协会共同举办的“大道和韵·中华同乐”第九届道教音乐汇演活动、武汉长春观吴诚真方丈升座庆典活动、监利护国仙山祖师庙大殿落成庆典活动、黄梅五祖寺纪念昌明老和尚圆寂三周年暨“昌明盛世·东方禅悦”大型佛教音乐会等),坚持不定期走访和春节前慰问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积极反映他们的合理诉求,不断增强与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和群众的联系,激发委员履职热情。委员会委员自觉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自觉树立和展示政协委员良好形象。释妙乐委员向黄梅县第三医院、小池镇市政建设、老年公寓、小池镇吕咀村新农村建设等捐款1700万元,帮助基层医院改善医疗条件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在湖北省慈善大会、湖北省慈善总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委员会副主任见忍、委员赵成伟被评为最具爱心的十大慈善捐赠个人。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推进工作创新
    按照求真务实、强基固本的要求加强专委会自身建设,发挥专委会基础作用和委员主体作用。首先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巩固各界人士团结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础。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宋育英主席关于建设责任政协、务实政协、创新政协、和谐政协的要求,组织委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知识和规章制度,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湖北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贾庆林主席在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七次常委会会议上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讲话、罗清泉书记在湖北省各界人士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宋育英主席在省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研讨班上的讲话,学习履行职责必需的各方面知识,进一步提高对专委会地位、作用和任务的认识,不断提升委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做好专委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我们还进一步加强了专委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履行职责的根本。大力倡导和落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以人为本、心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坚定不移地把民主协商、平等议事的要求贯彻到开展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履行职能的整个过程,努力营造和谐民主的工作氛围,切实加强专委会内部的团结协作,充分调动每个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专委会工作的合力。坚持按照《政协湖北省第十届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工作规则》办事,使委员会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突出创新思维,将工作创新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履职方式创新、界别活动创新,不断丰富委员活动的内容与形式,主动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与合作,着力提高专委会履行职能的水平。比如界别视察活动、界别考察活动、委员主题活动的举办,进一步开拓了专委会工作新思路、丰富了专委会工作新方式,把发挥专委会基础作用、发挥政协界别作用、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三个方面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在推进人民政协工作创新的道路上迈出了新步伐。在工作中更加注重把握规律性、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克服片面性,建言献策坚持讲实话、出实招,为民服务坚持办实事、求实效,把专委会工作的着力点真正放到研究解决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紧迫问题上,充分体现人民政协为人民的履职理念。

    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如何进一步加强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政情通报制度、专题学习制度、约谈走访制度、履职情况通报制度、履职考评激励制度、履职服务保障制度等;如何进一步加强发挥政协界别作用的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界别活动制度,尝试和开展界别专题活动等,还有很大的探索空间。

    2010年工作设想
    2010年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下,按照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部署和省政协2010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省政协常委会会议中心议题,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以推动科学发展为要务,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参政议政,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努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为建设责任政协、务实政协、创新政协、和谐政协做出新的贡献。

    一、切实抓好理论学习,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1、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通过举办专题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委员主题活动等形式,组织委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经济、政治、法律、历史、科技、社会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
    2、进一步加强委员会及办公室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各项建设,不断提高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能力。

    二、认真履行政协职能,深入研讨积极建言
    3、按照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坚持围绕中心发挥作用、突出特色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继续按照“促进发展、引导适应、维护稳定、共建和谐”的工作思路,选择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组织委员开展参政议政活动。
    4、结合省政协常委会会议中心议题,突出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自身特点,拟就“十二五”规划民族地区发展问题、民族地区扶贫开发问题、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的有关问题等开展专题调研和协商议政活动,为促进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言献策。
    5、认真贯彻提案工作条例和信息工作条例,鼓励委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继续做好委员会集体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
    6、举办三次委员主题活动。适时组织委员会委员考察民族地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武汉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举办《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专题学习辅导讲座。
    7、举办一次界别考察活动。适时组织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委员考察和谐寺观教堂建设情况。
    8、举办一次界别视察活动。适时组织无党派、少数民族、宗教三个界别的委员开展视察活动(视察内容、地点待定)。

    三、主动开展联系合作,着力提高工作成效
    9、主动争取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的指导,认真完成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0、加强与兄弟省(区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的联系,适时组织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赴外省学习考察,认真做好兄弟省(区市)政协有关专委会来鄂考察接待工作。
    11、加强与市州县(市区)政协有关专委会的联系与合作,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联合调研,适时举办一期以“切实发挥好专委会作用”为主题的全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工作研讨班。
    12、加强与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中南民族大学等单位的联系与协作,就共同关心的问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13、加强与省级宗教团体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适时参加民族宗教界有关活动,及时听取并向党委政府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积极开展团结联谊工作。

    四、努力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础作用
    14、突出创新思维,树立为民理念,不断探索政协民族宗教工作新思路新方式,把凝聚民心、反映民意、改善民生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工作,努力提高委员会工作质量和水平,有效发挥专委会基础作用。
    15、根据省政协办公厅统一安排,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委员会及办公室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不断提高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16、认真完成省政协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分管副主席和秘书长安排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