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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爱心装点人生的政协委员——记秭归县第八届政协委员宋彩英

2014-09-21 11: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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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彩英,1968年出生于秭归县两河口镇王家垭村七组的一个贫穷的农民家里。初中毕业后她就学得一手理发手艺,并自己开了一家理发店,由于她手艺精湛、心地善良、为人热情,生意十分红火。

    她是感恩社会的经营者。
“我是农民的女儿,我不会忘记自己的根本。滴水之恩当涌泉以相报。只要有机会,我就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在二十多年里,她无数次免费为贫困群众、孤寡老人和残疾人理发,并为他们捐钱捐物。

    当听说该乡福利院的二十五位老人有的是残疾,有的年迈体衰,理发很不方便,就产生了义务为孤寡老人及残疾人理发的念头,她跟福利院领导联系沟通后,从2005年开始,就自带工具开始到福利院为老人义务理发,他们在宋彩英的巧手下一个个都换上了新容颜,感激之情溢于言表。2006年12月,她到秭归新县城茅坪发展后仍然坚守承诺,每个月带着理发工具,自费到泄滩乡福利院为孤寡老人及残疾人义务理发。老人们都说:“没有想到,这样一位完全靠自己长期的艰辛劳动发展起来的个体老板竟会有如此善心和善举;没有想到,这样一位身材柔弱、娇小玲珑的年轻女性竟会如此坚强和富有爱心;没有想到,这样一位并不是特别富有、各方面负担也比较重的当家人竟会如此执着地关爱弱势群体和热衷于社会福利事业。”

    她是充满爱心的“好妈妈”。
9岁的孤儿曾兴源家住泄滩乡陈家坡村,四岁的时候父母双亡,于2004年入住乡福利院,现就读于泄滩乡中心小学五年级,成绩优秀。宋彩英在义务为该院孤寡老人义务理发时获悉这位小姑娘的遭遇后,决定用实际行动关爱她,让她感受到一份母爱。

    2007年2月16日,当宋彩英再次来到福利院为孤寡老人义务理发时,特地给小兴源买了一套漂亮的新衣服,让她别的小朋友一样穿上新衣服欢欢喜喜过新年。看着聪明可爱的小兴源,宋彩英认下了这个干女儿小兴源高兴地告诉刚认的妈妈:“新学期里我要用更好的成绩向妈妈汇报,决不辜负您对我的期望。”曾兴源由于受到宋彩英这位妈妈的关爱和呵护,她的天空也变了个样。

    她是模范履职的女委员。
宋彩英积极参加县乡政协组织举行的活动,定期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联系基层实际,围绕新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加政协组织开展的五个一”活动,每次经检查她都是超额的完成任务。

    每年召开政协全会前,她都深入到群众中调查研究,将群众的要求和心声积极向上反映。2007年她参加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应提高隐销干部的工资待遇》提案,得到县领导高度重视,解决了长期以来隐销干部工资偏低的问题。提案的妥善解决和县领导的重视,让她感到莫大的荣幸,并暗暗地在笔记本上写下一行字:“领导的重视给了我们政协委员莫大的鼓舞,今后我要更加深入农村、贴近群众,关心他们的生活和疾苦,多提更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提案。”
                    (宜昌市秭归县政协 别华强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