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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政协重要渠道作用  扎实推进协商民主建设

2016-06-21 15: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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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政协主席  尹熙祥

 

    竹溪县政协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竹溪实践,注重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机构作用,在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搭建平台、创新方式、规范程序、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实践,开创了协商民主新局面。

 

    一、高位谋划,着力抓好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牢牢抓住制度体系这个基础,协商民主这个重点,贯彻执行这个关键,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2012年以来,县政协报请县委先后印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意见》、《政协竹溪县委员会协商民主工作规程(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委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协提案工作的通知》等5个文件。县委县政府对协商民主建设做到了“三纳入、四强化”。“三纳入”即县委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省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纳入“两学一做”学研内容,将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纳入全县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将政协工作纳入乡镇党委和县直单位绩效考核范畴。“四强化”即强化县委在协商民主中的主导作用,强化“三在前”原则的把握,强化政协履职保障,强化政协干部队伍和委员队伍建设。近四年,县委遴选7名历经多岗锻炼的优秀干部到政协担任办委主任,选拔交流8名政协干部到党政部门工作。县政协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的实施意见》等协商民主制度;创造性的制定了《县政协委员管理办法》、《政协竹溪县委员会委员述职报告制度》等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县政协下基层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县政协重大决策征求公众意见制度》等群众工作制度。通过4年多的不懈努力,形成了科学完备、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推进了协商民主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集成汇智,着力抓好协商民主平台建设。在协商选题上,每年年初,县委会同县政府、县政协共同协商议定年度协商议题,并以县委文件印发年度协商工作计划,由此推动了政协工作与党政工作同频共振,高度契合;在协商组织上,县政协组织开展协商议政活动坚持做到“六有”,即:有协商工作方案,有主席牵头主抓,有专门调研班子,有专题协商活动,有中心发言人,有书面协商报告,出现了政协协商多、调研多、成果多,县委县政府领导对协商成果批示多、转发多、落实多的商以求同、协以成事的新格局;在协商方式上,坚持全体会议整体协商、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主席会议重点协商、专门委员会议对口协商、提案办理面对面协商的“五位一体”的协商方法,提高了协商议政的宽度、深度、广度和精度。2012年以来,组织召开专题协商13次,对口协商12次,界别协商14次,提案办理协商32次,就发展全域旅游、建设全省山区绿色发展示范县、精准扶贫、发展“互联网+”新型业态等重要议题向县委县政府报送协商综合报告16篇,委员协商发言材料38篇。在协商平台建设上,探索推行了“三联合、四协同、五双向”的协商新模式。“三联合”即联合乡镇政协联络处及县直委员活动组开展调研,发挥基层政协组织与界别群众联系紧密的优势;联合专家学者及社会知名人士开展调研,借助外脑优势,发挥智囊作用,提升调研质量和建言分量;联合党政部门开展调研,提高政协调研的针对性和调研成果转化运用的可行性。“四协同”即议题协同确立,计划协同商定,人员协同参与,实施协同推进;“五双向”即推行了双向调研、双向通报、双向沟通、双向协商、双向启发的协商新方式。就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课题,采取“委员提、部门答,委员议、部门应”的办法,让政协委员与县直部门负责人面对面进行协商,坦诚交换意见,在观点交锋、思想交流、情感交融中弘扬了民主精神,践行了协商理念,增强了议政效果。在系统联动上,注重利用省市政协全会协商议政平台,积极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争取政策,赢得支持。在省政协全会上,就“加强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打破区域壁垒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松绑”在联组讨论时作专题发言,被刊载于《世纪行》和大会联组讨论通报,引起省级层面高度关注,省政协随后组织专家开展专题研究,促成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就秦巴山区扶贫开发、“绿满荆楚”等工作与省政协开展联动调研,就法治乡村建设、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建房问题、公立医院改革、教育均衡发展与市政协开展联合调研,调研成果被省、市政协通过常委议政会予以转化运用。

 

    三、注重创新,着力抓好体制机制建设。在体制建设方面,县委印发的《政协协商民主工作规程》,从协商的内容与形式、协商议题的提出与确定、协商计划的制定与落实、协商活动的准备与组织、协商成果的落实与反馈、协商工作的保障与考核、开展协商活动的参会制度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在机制建设方面,一是建立政协协商与党政决策的衔接机制。将政治协商作为重要程序纳入县委议事规则和县政府工作规则,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先协商后决策,对重要的人事安排和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先协商后决定,对出台的地方重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先协商后通过;二是建立县委政府领导参与协商的机制。县委县政府领导坚持参加政协全会并与委员开展联组协商讨论,参加政协其他重要协商会议和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活动,领办重点提案和民生提案;三是建立政协委员权利保障机制。县委县政府支持政协委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咨询论证,更好发挥政协建言资政作用;支持政协围绕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反响大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及重点民生提案开展评议监督,并把评议结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四是建立协商成果转化运用机制。县委县政府坚持对政协专题协商议政成果以文件形式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和相关单位,重点督办,限时完成;县政府对政协每年确定的重点提案以及重大民生提案,实行县政府领导领衔督办,并在政协常委会上专题通报政府十件实事和政协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县政协将协商议政成果转化作为专题视察重点内容之一,在年底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政协委员对其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态度、办理程序、办理效果等方面,进行面对面点评,并进行量化打分测评,评议成果在县内媒体公告。

 

    四、强基固本,着力抓好委员履职能力建设。一是抓学习培训,提升委员履职能力。县政协健全和完善政协委员学习培训制度,去年相继举办了党的政策理论及政协知识、依法治国及法律法规知识、全域旅游及电子商务三期委员培训班,今年春季举办了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专题辅导培训班,通过印发学习资料、举办形势报告会、情况通报会、委员集中培训班、学习交流会、政协理论研讨会等形式,提高政协委员调查研究、协商议政、服务大局能力。二是抓联络服务,优化委员履职环境。建立了政协主席会议成员联系乡镇政协联络处、委员活动组、界别小组制度,采取主席会议成员联系政协常委、政协常委联系界别委员、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三联”制度,坚持政协领导走访委员制度,对委员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反馈,跟踪回访,协商解决,督办落实,做到委员有呼声,政协有回应。三是抓规范管理,激发委员履职活力。制定《委员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委员年度述职报告工作,建立委员履职档案,坚持对委员参加会议、参与活动、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对无故或借故不参加会议、不参与活动、不遵章守法的委员,实行书面告知、主席约谈、劝辞、撤销委员职务的办法予以处理,打破委员届内任期终身制,激发了委员履职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