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协委员 >委员建言 >议政建言

加强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2014-09-15 00:53:34  
字体大小:【


民进湖北省委员会


    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农民工为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在就业上他们往往既不能获得稳定的职业,又不能享受到失业政策,从而决定了他们在劳资关系中的弱势地位,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现象屡有发生,这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社会问题。因此,切实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护,既是广大农民工的迫切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

    一、农民工维权存在的问题
    农民工是我国由传统农业国向现代化工业国转变过渡时期的一个特殊现象。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工队伍也空前壮大,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由于大部分农民工的文化层次不高,他们在给企业或个人做工时,不知道签定劳动合同,很多只是口头约定。
    2、恶意欠薪行为时有发生。目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这不仅损害了农民工本人的合法权益,影响到农民工家庭的生活,而且影响到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3、工伤事故发生,权益无法保障。农民工大部分经济困难,只能维持基本生活,一旦遇到工伤,他们往往不知所措。
    4、法律救济渠道不通畅,农民工维权成本高、难度大。农民工遭受侵权后,即使是进入了法律维权程序,也是困难重重。一是仲裁、诉讼环节多;二是调查取证难;三是执行难。
    5、农民工自身素质不高。大部分农民工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权益遭受侵害也不知向谁求助,也有的农民工对维权效果缺乏信心,不信任司法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对策与建议
    (一) 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
农民工维权涉及到的部门很多,公、检、法、司、法律援助机构、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建设、监察、工商、工会等部门应加强协作,各尽其职,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动,共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如:将农民工关注的问题,制作成宣传单,用浅显易懂的形式向他们宣传法律,解答疑惑;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方,通过设点咨询,现场讲解、解答相关法律法规;新闻媒体部门通过报道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先进典型及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为农民工维权开通“绿色通道”
    1、健全网络,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应在乡镇、街道社区、劳动部门、工会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站,搭起有关职能部门和法律援助部门之间的桥梁,整合资源优势,发挥各家维护农民工权益之长,共同开展维权工作。
    2、简化程序,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根据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类型的统计分析,占前几位的案件分别是交通事故赔偿、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而这些案件又具有突发性、时效性和阶段性的特点。针对上述特点,在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应尽量简化申请和受理程序,做到快速办理,为农民工维权开通“绿色通道”。 
 
    (四)加大投入,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人力和财力支持
    建议加大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经费投入,鼓励有能力为他人提供法律服务者,参与到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中来,建全相关网络,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五)规范管理,加强培训,增强农民工谋生技能
    针对农民工的无组织性,建议成立相关组织,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使他们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有自己的组织可以依靠,政府也可对他们进行有序管理,防止农民工群体性纠纷的发生。农民工组织可定期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班,增强农民工谋生技能,提高农民工就业率。

    (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农民工维权营造良好的环境
    1、建议把用工单位与农民工必须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把劳动合同应具备的内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写进相关法律法规。 
    2、劳动仲裁机关和法院应根据农民工权益保护的特殊情况建立起合理合法的简易劳动诉讼仲裁程序和诉讼仲裁费用减免制度。
    3、劳动行政监察部门应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建立和完善相关保障制度,积极主动地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及时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