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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农业板块基地建设的建议

2014-09-15 00: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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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国 荣    委员

    我省的农业板块基地建设,从2003年启动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农业部门和广大农村干部、农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效:农业产业布局和农村经济结构得到了优化,全省先后实施了蔬菜、水产、畜牧、水稻、油菜、水果、茶叶等农业板块基地建设,涉及到50个县(市、区),带动各方面投入的建设资金近20亿元;有效地改善了板块基地的生产技术条件,扩大了优势特色农产品的生产规模,提高了专业化水平和农产品商品化率,实现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加快了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为全省农村经济发展和“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全面推进农业板块基地建设,最近,我们对宜昌、荆门、鄂州等地开展农业板块基地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板块基地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建设资金投入不足。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年度板块建设资金不断增加,从2003年启动,省级财政列专项资金2千万元,到2006年增至8千万元,增幅较大。但板块建设涉及数个优势产业和产品,建设面广,内容多,现有建设资金显得不足,不能满足优势产业和产品板块建设的需要,影响了板块建设进度和板块经济发展速度。

    2、资金管理不力,使用效益需进一步提高。板块建设资金是公共财政资源,其定位是公益性投入,应确保资金落实到板块建设上,发挥其应有的效益。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地发展不平衡、思想认识上存在差异等诸多因素,致使板块建设资金在使用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挪作它用。建设资金到位后,不按项目标准要求完全投入到板块建设,有的用于修路等乡(镇)村基础设施,有的用于农田基本建设,有的甚至用于其它不应有的支出;二是投入资金所形成的资产归属不明晰。有些地方或企业将板块建设资金“当项目跑”,项目资金“跑”到后,所建成的不动产或固定资产,没有明确的产权界定,往往变成了企业资产或是私有资产;三是在板块建设产业链上,投入到哪个环节,何时投入,才能产生效益最大化,缺乏产业经济指标考核,不能按项目标准实施。

    3、农业科技服务推广体系较弱。农业科技服务推广体系改革取消了事业编制,脱离财政供养,组成中介组织或企业,使原有的农技推广体系“线断、网破、人散”。当前农业三大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专业人员减少、工作任务加重。二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政策不够到位,发展资金不足,机制不完善,农民利益无保障。三是农民专业合作服务体系目前还处于一种松散型联合与合作的发展阶段,协会与会员之间还不十分紧密。四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缺少专项资金投入,良种引进、繁殖、成套技术推广受到制约。

    二、几点建议
   (一)继续加大对农业板块基地建设资金的投入和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1、在现有基础上适当提高年度投入资金的增幅,逐年增加使2010年达到2.5—3亿元水平。另外,各级财政要调整投资结构,整合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移民、扶贫、科技等各项支农资金,捆绑使用,使之与板块建设资金配套,以保证板块建设资金落到实处。

     2、以政府投入为导向,注重启动民间投资,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建立农业产业化信贷和担保机构,合理利用银行信贷资金,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板块基地建设,努力增加资金投入。

    3、强化项目管理,改变项目申报方式,重视效益评估。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科学合理地安排资金,切实有效地管好用好资金,探索建立“提升优势、突出重点、以奖代补、量化考评、合同管理”的板块建设项目管理新机制。一是通过项目建设和项目管理的方式,确保板块资金和建设任务落到实处。二是由省板块基地办与各项目实施单位签订项目管理合同,通过合同管理,明确责任,提高项目的建设质量和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要通过省农业板块基地建设专家组的评估、论证,找准项目重点支持环节。

    4、强化资金监管,加强审计力度。一是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做到规范运作,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是省财政、农业、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对板块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适时跟踪、监督,项目实施完成后进行专项审计,以防资金挪作它用,对非法挪用、侵占资金的直接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三是尽快研究出台新的资金管理办法,以保证投入资金所形成的资产归属于国家,明确界定产权关系。

    (二)加大对农业科技服务推广体系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农技人才队伍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30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民专业合作服务体系“三大”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一是应迅速设立区域农技推广机构,严格按“以钱养事”的形式运行;二是规范“以钱养事”,按有关规定选拔聘任农技人员,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农技队伍。选拔聘任应由农业部门掌握,并负责管理、考核、落实待遇等项工作。

    2、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农技人才培训的投入。充分利用农业院校、科研部门、职业学校、农广校的作用,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大批量培训、培养农技人才,制定符合省情的人才认证标准,组建农技人才资源库。对经过较长时间正规培训并取得职业技术教育结业证书的,在一定范围内可视同相当毕业生对待,在政策上实行倾斜、扶持。

    3、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要走市场化的道路,通过有偿服务,壮大技术部门的实力,提高技术研发和推广水平。县乡农技部门的改革要从实际出发,对重点产业要保留足够的人员和经费,保证有足够的技术支撑。各级板块建设资金要有一定的比例用于农业技术和推广部门的建设。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建立激励机制,激励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创新,激励技术人员到生产第一线去开展技术服务。要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农技部门要与龙头企业相互配合,共同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确保原料基地农产品的优良品质,帮助农民解决农村劳动力掌握新品种、新技术比较困难的问题,开办农民技术学校,开展品种选育和技术推广,走上技术推广的第一线,推动板块基地的标准化建设。

    4、政府拟设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成套生产技术推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攻关,良种引进、繁殖,农技推广。
    发言人单位及职务(职称):民进湖北省委员会常委、荆州市环保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