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盟湖北省委员会
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建立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大举措。2009年初,省委、省政府提出在全省开展“能力建设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台盟湖北省委会按照“能力建设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精神,选取“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课题,组成专班,特邀请相关专家,深入实地进行调研。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特别是县级行政服务中心有了较大发展,在服务经济、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中成效比较显著,推动了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效能型政府建设,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我省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效
1、完善了行政服务平台。从2001年在孝感市等地进行试点以来,我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进展迅速。截止目前,已有34个省直部门和单位建立了行政服务大厅或服务窗口;市、县两级建立行政服务中心103个;739个乡镇建立了便民服务厅,占乡镇总数的57%;10167个行政村建立了便民服务室,占行政村总数的36%。经过几年的努力,市县两级基本建立了功能较为齐全的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了由单一服务形式向服务网络化转变。
2、规范了工作制度。一是完善统筹协调类制度,促进整体联动。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进行统一规划、规范管理。二是完善运行类制度,促进规范运行。省直部门和市、县推行审批服务流程管理,建立了服务公开承诺制、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岗位责任制。三是完善业务管理类制度,促进深化提高。建立了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记录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出台了行政审批绩效考核评估办法,不断改进和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实现了由分散管理向规范服务转变。
3、拓展了工作内容。我省以行政服务中心为基础,把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的内容拓展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完善行政服务平台、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招投标综合监管机制、深化政务公开等六项工作,并捆在一起,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整体推进,将行政服务中心建成综合性的多功能的服务平台,实现了由单项服务向系统的综合服务转变。
4、建立了三个机制。一是建立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省政府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把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地和省直部门层层建立了行政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到了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二是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省政府在全省乡镇以上政府及部门推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探索建立机关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将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任务量化,并将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部门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督办追究制。省委、省政府把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各地和省直牵头单位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构建了“点、线、面”结合的监督检查体系,实现了行政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
二、我省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定位不够明确。从机构名称上看,有的叫政务大厅,更多的叫行政服务中心。有的是一块牌子,有的是两块牌子、甚至三块牌子。从归口管理上看,有的叫政府派出机构,有的叫政府的特殊部门,有的由政府办管,有的由财政管,有的由纪委代管,有的由政府副秘书长负责,省编办将其归到“其他类”。从工作职能上看,行政服务中心一般负责对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开展服务,审批项目实施监督,以及有关事项进行协调服务,但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法定依据和细则。
2、工作缺乏衔接。行政服务中心的初衷是方便群众、企业和社会,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有的地方,行政服务中心多是受理事项,重要审批还需报有关单位研究,周期较长,有的地方部分事项或某一层级的事项下放到中心。有的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承诺的事项,需要上级和省市管理审批,造成县区行政服务中心承诺事项难以在规定时间完成。因而,形成了实际上的受理和审批“双轨制”,“双轨制”下的行政服务中心实际上成了“传达室”。
3、中间强两头弱。从省级层面看,我省综合的行政服务中心还没有成立,尽管部分省直部门成立了政务大厅,但仍然是各自为政,缺乏对全省各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服务信息的联动,影响全省行政服务效率。另外,全省乡镇行政服务综合机构设置刚刚过半,还有不少乡镇没有成立综合性服务机构,全省行政村便民服务室建设刚过三分之一,部分群众办理事项还需跑相当多的路,仍然不方便。这构成我省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网络建设的瓶颈问题。
4、部分政府服务事项还未进入中心。如公安、交管,省厅规定县市公安、交管专门建服务大厅,省国土资源厅也要求各地土地管理部门自己建。这样做,实际上形成多个中心,服务分散,浪费人力、物力、财力,既不便管理,又造成群众办事不方便,有悖组建政府服务中心的初衷。
三、加强我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几点建议
服务中心建设要以县市、乡镇政府服务中心为基础和重点,基于这一思路,提出如下建议:
1、统一名称、统一归口管理。我省目前将此机构基本上统称为行政服务中心,建议统称为政府服务中心为妥,因为中心的工作是政府的工作,这样使主体更明确,政府责任更清楚,符合行政管理原则。同时,管理应当统一归口政府,由政府明确一位副职领导分管。此外,还应当明确中心的地位,以政府综合部门定位为好,并成为政府直属部门,给予编制和经费保障。
2、进一步加强服务网络建设。一是应尽快组建“湖北省政府服务中心”。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组建工作班子,开展调研,借鉴外省有关经验,建设高效的省级政府综合性服务中心,将相关的六大方面的工作、县市政府服务中心和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统一管理起来。二是没有设立政府服务中心的乡镇应该尽快设中心,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务。三是凡有条件的行政村都应组建便民服务室,由专人受理事项并负责向县、乡(镇)政府服务中心报送。四是各级服务中心都应开通网络服务和电话服务,使服务中心受理事项更加快捷方便,节约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五是电子政务和网上审批,不论垂直单位还是非垂直单位都应通用,便于监督管理。
3、加强县乡政府服务中心队伍建设。县和乡镇是最基层的工作单位,中心又直接面对群众、面对社会,需要有一支专兼职队伍,特别是要有政治素质强、业务素质高、服务态度好的专职管理队伍。县市级政府服务中心专职人员可配备10名左右,乡镇政府服务中心专职人员可配备3人,兼职人员根据进入中心的事项而定。另外,还可吸收社会志愿者参加中心的相关服务工作。应关心专兼职人员的成长,对专兼职人员的晋升、奖惩应同政府其他组成部门的工作人员同等对待,以便调动工作积极性。
4、全省服务平台统一建设。在现在还未完全统一的情况下,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办法十分有必要。只要有行政服务职能的县市政府部门都应进入中心,集中办事。省政府应统一协调,创造条件,使未进入中心的公安、交管、土管等部门全都进入中心,以便所有行政服务事项都能在一个中心内进出、办结,为企业、百姓、社会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