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笔者的一位朋友在城里工作,把乡下母亲接来一起住。其母因病住院,在办理新农合报销手续时出了点小问题,需要老家村里出个证明。当朋友风尘仆仆赶回老家时,却发现村支书、村主任都已住在城里,而村里其他几位村干部没有公章。没办法,他只好又返回城里找村支书、村主任。
笔者调查,类似村干部不住在村里,甚至外出经商打工的“离村”现象并非个别现象。有些村干部外出务工、办厂经商,忙于自己的事,或干脆把家安在城里,很少时间回村,除非村里开大会或有大事时才回去。他们把村干部当“副业”,村民办事或反映问题,经常找不到人,群众意见很大,反映强烈。
村干部“离村”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考虑家庭生计。村干部待遇低,又难以晋升,因此,为了改善家庭经济状况,部分村干部也外出打工。二是在城镇化进程中,很多农村能人逐渐往城镇转移,这其中就包括不少村“两委”干部;三是近些年的合村并组、撤乡并镇对原有的村干部进行了一定的调整,而新的村干部进行了一定的调整,而新的村干部往往不是原来所在村的村民,因此,村干部“离村”现象便产生了。四是一些地方片面强调“能人”治村,大量“能人”担任村二部,甚至有些在外发展的“能人”也被邀请回到村寨任职。这些“能人”村干部可能对村庄的致富有利,得他们中不少人往往在城里住,有的虽然房子在村里,但因为在外做生意,经常一年半载不在家。
村干部是农村基层组织的代表,是农民群众的主心骨,是党在农村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和执行者。党和政府的农村政策、措施要靠他们传达落实,村民的意见、建议与要求要靠他们汇报反映,邻里矛盾与纠纷要靠他们协助化解,责任重大。村干部特别是村主要干部长期不生活在农村,必定脱离农村工作实际,不能及时解决群众之间的矛盾,更不能团结和带领广大群众致富。长期下去,会削弱乡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动摇乡村工作的基础。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村干部“离村”问题。
为此,笔者提出3条建议:一是对村干部“住村”要建立考评制度,将村干部报酬与考评机制结合起来,同时,要实行村干部考勤、值班举措,并定期公示村干部考勤、考评结果。
二是定期对村干部进行廉政勤政和作风建设教育培训,将“住村”情况列入村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并发动群众进行监督。
三是各级政府对村干部“离村”的实际困难要因人而异解决,让他们集中精力“住村”为群众多干实事。
(鄂州市华容区政协 陈庆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