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协委员 >委员建言 >议政建言

关于加快沉湖湿地上游通顺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的建议

2017-03-14 17:00:18  
字体大小:【

 

    沉湖国家级湿地保护区位于武汉市蔡甸区西南部,总面积17.4万亩,是湖北省最大的典型洪泛水湖泊湿地保护区,是江汉平原上最大的一片典型的淡水湖泊沼泽湿地,是浅湖和沼泽湿地草甸相连续的湿地生态系统,也是国内目前珍稀水禽越冬种群较多的湿地之一,生物多样性丰富保护,被专家誉为“湿地水禽遗传基因保存库”, 生态结构完整,功能独特,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在长江北岸极具典型性。

 

    沉湖湿地之水主要来自上游洪道河(也称黄丝河、汉江杜家台分洪道)和通顺河,两河均是汉水的分支。由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汉江上游水量大幅度降低,河流水量也显著减小,加之仙桃市境内河流中下游地区的水坝拦截,河流的流动能力受到了进一步削减,水体自净能力大大降低。同时,受上游潜江境内的化工园的排污及仙桃市沿线城镇生活、工业、养殖等废水直排影响,该流域水体水质已受到严重污染,其水质常年均维持在劣V类水平,主要的超标指标为化学需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NH3-N)和总磷(TP)。该流域的污染现状已对流域沿线的生活、生产以及下游武汉蔡甸区沉湖湿地的水生生态环境保护带来较大威胁。

 

    建议:

 

    1、建立通顺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建议提请省政府高度重视,协调相关部门、区域政府,成立湖北省通顺河流域环境保护统筹领导机构或专项工作组,建立通顺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共同研究解决跨流域污染防治问题,采取法律约束、政府作为、部门协作的办法,加强信息报送、联合执法和共同治理,充分发挥整体联动的优势。

 

    2、建立跨流域污染补偿机制。建议实行流域跨界水环境生态补偿和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按照“谁污染、谁补偿”、“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将跨界断面水环境质量作为上游地区补偿资金分配和流域水质超标扣缴的主要依据,对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的地区实施资金扣缴,将此扣缴资金设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湖泊保护和治理工作。

 

    3、划定通顺河流域和沉湖湿地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针对通顺河流域和沉湖湿地污染现状,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研究论证,科学划定全流域水功能区类别,明确该区域生态地位,为该流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武汉市蔡甸区政协  周毅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