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生活垃圾数量不断增加,治理压力越来越大,进行分类处理已是大势所趋。目前,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协调不到位,工作合力不强。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贯穿于源头分类、过程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利用和终端处理等多个环节。在垃圾分类管理中,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整体合力,没有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
二是规划不到位,综合利用不足。对如何进行源头减量、推进垃圾分类、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完善收运网络等缺乏统筹规划,对垃圾分类处理方式及技术路线的多元化研究不够深入细致。
三是资金不到位,设施更新缓慢。目前主要依靠政府投入,财政压力较大,缺少社会资金进入的相关政策措施,对社会资金的参与缺乏有效引导,垃圾分类处理方面的新技术得不到推广应用,设备设施落后,在处理方式上,仍然以填埋和焚烧为主。
四是宣传不到位,居民观念转变难。居民对垃圾分类缺乏认识,知晓率和分类正确率较低,传统习惯仍然主导着居民日常生活,缺乏调动居民垃圾分类积极性的政策措施。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营造生态宜居的优美环境,建议:
一、转变工作观念,理顺管理体制。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武汉格林美时指出:“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必须从这一理念出发,实现从粗放管理向微循环精细化管理转变,从关注末端向全过程管理转变,从立足无害化处理向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并重转变,建立多方面共同参与的垃圾分类治理模式。城管、住建、国土、环保和发改、财政等部门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尽快建立部门协调联动和合作共享机制,加强管理,严格考核。
二、合理规划布局,推进项目建设。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布的《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明确指出,“到2020年底,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迅速改变城乡面貌,优化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创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做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先在管理正规且便于推行的机关事业单位、集贸市场、超市、酒店和物业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与示范,推动分类处理工作制度化、长效化。
三、加大资金投入,实行政策扶持。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前提是分类,核心是减量,关键是处理。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建设,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建立激励机制,完善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建立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推进机制和废品回收利用补贴机制,研究制定居民垃圾投放袋补贴及垃圾计量收费标准和办法。
四、加强宣传引导,增强行动自觉。广泛开展宣传动员,使垃圾分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垃圾分类,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使垃圾减量及分类处理制度和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强化制约措施,限制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制品使用,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通过新闻媒体,开办宣传专栏,科学指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使群众自觉拒绝过度包装和一次性制品,逐步养成垃圾正确分类的良好生活习惯。
(武汉市新洲区政协委员、民盟盟员 江慧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