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山县政协下发了《关于利用社会资源做好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的意见》,决定采取六条措施,加强政协文史资料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大协作机制。根据文史资料专题化系列化征集整理的新趋势,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对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的重视、支持、配合和帮助,努力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形成文史资料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办文史。县政协大力提倡和鼓励全县社会各界以组织和个人的名义,征集、整理、编辑和出版涉及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的书籍和资料专辑,原则上应按照县政协确定的文史资料选题或专题来进行。
三是建立预审备案新机制。凡全县社会各界以组织和个人名义编辑和出版涉及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的书籍和资料专辑,在正式付印和出版之前,均应报送县政协审查、登记和备案,
四是实行文史委冠名制度。凡经县政协审查,同意作为文史资料编辑出版的书籍和资料专辑,编辑单位均应加注“兴山县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并视同为县政协编辑出版的文史资料专辑。
五是实行费用补贴制度。凡经县政协审查同意,作为文史资料编辑出版,并加注“兴山县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的书籍和资料专辑,均可享受县政协文史资料编辑出版专项补贴。
六是建立报送存档机制。凡经县政协审查同意,作为文史资料编辑出版,加注了“兴山县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的冠名,并享受了县政协文史资料编辑出版专项补贴的书籍和资料专辑,均应向县政协文史委无偿提供有关书稿,用于省、市政协文史档案馆收藏和县政协存档。
(兴山县政协 李明朋 黄卫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