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师是促进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乡村教育的重要支撑,是推进乡村振兴、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乡村教师建设,2015年4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针对乡村教师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制定一系列措施,为乡村教师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
这些文件精神大力促进了我国乡村教师建设发展,但还存在短板,乡村教师结构性有待改善、综合素质和发展通道有待提升、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培训机制有待完善,为此建议:
进一步发挥地方师范院校的作用
地方师范院校在建设乡村教师队伍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地方师范院校综合实力不强、核心竞争力不足,在学科专业、队伍、科研、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就业等方面存在一定短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的要求,加强乡村教师建设以助推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建议出台《支持地方师范院校发展五年规划》,中央设立专项资金,引导地方师范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办学水平,支持地方师范院校加强学科建设,教育硕士、教育博士学位授权点向地方师范院校倾斜。
借“优师计划”保持乡村教师队伍稳定持久
我国公费师范生政策已实施15年,累计招收免费师范生10.1万人,一定程度上充实了乡村师资,但未能很好解决乡村教师补充难问题。2021年教育部启动“优师计划”,从“优师计划”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培养院校与区县主管部门联动情况来看,达到了初步预期效果,该计划将成为解决乡村教师队伍“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会发展”的有效路径。建议扩大“优师计划”招生规模,建立以“部属师范大学为引领、地方师范院校为主体的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教师资格准入、校地联合培养、定向就业”机制。
以精准培训提升乡村教师整体素质
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十二年来,对提高乡村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但各地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教师培训体系不完善、培训经费不落实、培训针对性不强、培训效果不佳等问题。为此建议:
加强乡村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发挥师范院校在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中的主阵地作用,鼓励师范院校积极承担“国培”和省级培训任务,建强教师培训基地、配置优质资源、配备高素质培训者,将承担教师培训工作纳入师范专业认证、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等指标体系。
实施乡村教师精准培训。在“国培计划”、省级培训等项目实施中,应注重学员选派、培训目标、培训课程、培训师资和考核评价等方面精准,切实提高培训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建设好国家级教师培训资源平台,为乡村教师培训提供数量足够、内容丰富、优质高效的培训资源。
督促各地落实教师培训经费。落实“市县按照不低于当地教师工资总额的1.5%—2.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要求,将本地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并纳入政府教育督导重要内容。
继续实施乡村教师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2013年以来,通过实施两轮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显著提升,建议继续实施乡村教师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以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为重点,主动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跨学科教学、智能化教育等新模式,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助推教师教育。
(作者系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