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政协主席 唐泽斌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民主监督是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渠道,也是反腐倡廉、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它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共同构成我国监督主体。
政协竹山县委员会按照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的原则,在总结完善提案、视察、反映社情民意等民主监督形式的基础上,着力从规范民主监督程序、创新民主监督形式、增强民主监督效果入手,按照围绕“四项内容”(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情况;按照县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年度工作要求履职履责情况;联系群众、联系基层,勤政为民、热情服务,严格执行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廉政勤政情况)监督、“五个阶段”(准备动员阶段、收集意见阶段、反馈意见建议阶段、督促整改落实阶段、总结评议阶段)展开、达到“四个满意”(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系统干部职工满意、社会各界满意)的思路,于2012年向县法院、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5个单位开展派驻民主监督员工作,对民主监督工作进行了深入探索,对改进部门工作作风、促进部门业务工作、树立部门社会形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要做法
1、争取党对民主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
在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政协的民主监督既需要探索创新,更需要制度规范。为了建立健全政协民主监督的党委保障政府支持机制,并确保党对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领导。经主席办公会议商讨后,县政协草拟了《县政协派驻民主监督工作意见》报请县委名义批转发文,文件对民主监督的指导思想、根本要求、工作步骤、派驻单位及民主监督员小组成员、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在随后召开的县政协派驻民主监督员工作动员会上,县委副书记夏树应出席会议并为30名民主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并在讲话中强调:“派驻民主监督员是充分发挥政协职能、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的内在要求,是建设山区经济强县、构建富裕和谐文明幸福家园的现实需要,是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政协机关要加强指导、强化措施,确保民主监督工作有序开展;民主监督员要加强学习、强化素质,努力提高民主监督水平;被监督单位要广纳群言、广谋善举,力争工作再上新水平”。县委对民主监督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予以了肯定,对民主监督工作的各个对象提出了具体要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开展在县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强有力的拉开了序幕。
2、加强民主监督员的理论素质和监督能力。
为使竹山县派驻民主监督员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县政协把民主监督员“知情知政”放在第一位,各监督小组积极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组织民主监督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钻研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理论素质;组织民主监督员赴派驻单位召开“知情”会,认真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被派驻单位工作范围与职责、行政执法程序或司法程序,增强民主监督工作能力;围绕道德修养问题,对民主监督员提出了团结协作,克难奋进,廉洁自律、作风严谨,公道正派、不谋私利,尽职尽责、无私奉献的要求;组织民主监督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围绕被监督单位职能职责,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准确地反映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一系列知情、知政、廉政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民主监督员的理论知识、业务素质、品德修养,民主监督员的监督能力大幅提高,突出了政协民主监督员的主体性和主动性,避免了民主监督员在监督工作的随意性和滞后性。
3、明确监督重点,确保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为确保民主监督工作有的放矢,竹山县政协紧紧把握民主监督“四项”重点(一是监督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情况,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监督部门按照县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年度工作要求履职履责情况,加大工作落实力度,提高执行政策和促进发展的能力;三是监督部门联系群众、联系基层,勤政为民、热情服务,严格执行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强化部门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思想,提高服务群众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四是监督部门廉政勤政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充分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分别确定了各被监督单位的监督内容,努力使派驻民主监督员活动与县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同步,与被派驻单位的工作思路合拍,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紧紧相连。
4、广泛收集意见,确保发现的问题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竹山县政协各民主监督员小组结合派驻单位的职能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找准派驻单位在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以及社会热点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向副县级以上领导、战线工委、被监督单位干部职工、乡镇干部、老干部、老党员、知名人士、农民等群体,广泛开展了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活动,全面、真实征求对被监督单位的意见建议,努力使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言之有据、言之有理;并积极组织征求意见建议会,搭建派驻单位与相关职能部门及其服务对象平等对话的互动平台,营造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良好环境。据统计,收集意见阶段各民主监督员小组先后开展调研活动25次,召开座谈会33次,发放调查问卷4300余份,走访座谈干部、职工、群众及各类服务对象2000人次,收集意见150多条,提出了监督建议50余条。
二、取得成效
各被监督单位高度重视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将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当做帮助部门了解情况、发现问题、促进工作、加强沟通、改善作风的重要机遇,把民主监督员小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如何整改摆在突出位置,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效果,积极从消除问题产生和存在的主客观原因入手,着力源头整改、标本兼治、联动落实,一批事关经济发展大局的问题通过民主监督的整改得到解决,一批事关人民群众民生福祉问题通过民主监督的整改得到改善,一批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通过民主监督的整改得到化解,民主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实效。
1、县法院围绕解决判而解难、判而止争、判而生效三大热点难点问题,将民主监督小组反馈的16条意见建议梳理归类为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服务和基层基础建设四个大的方面,逐一剖析深层次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确保反馈的意见建议“件件有回音,条条有落实,事事有实效”。一是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进程。县法院把服务大局作为法院工作的首要职责,积极参加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城乡建设等重点工作,全力为县域各项工程建设破阻排难,在征地拆迁、排除妨害、矛盾化解等方面全方位用力,审理影响经济建设各类案件稳妥快捷,参与县委政府研究制定各项政策、协助党委政府处理突发事件、为群众上门送法、向有关部门发司法建议等工作积极作为,有力推动了潘口电站、龙背湾电站、绿松石城、谷竹高速公路、竹山一中搬迁、竹房城镇带建设等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二是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县法院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反规避执行”等一系列活动,采取了执行会战、集中清理执行、交叉执行、执行救助等措施,建立了执行工作综合治理、执行威慑、执行联动等机制,一批执行老赖被曝光、受制裁,一批执行难案得到攻克,一些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真正实现。
2、县发改局结合民主监督小组收集的问题,准确分析形势,积极把握机遇,以“项目建设年”和政协民主监督强力推进为契机,全面掀起大上项目、大建项目的高潮,用项目提升优势、用项目增强后劲、用项目检验成效、用项目助推发展的热潮,营造了“一切为项目争取让路、一切为项目引进开道、一切为项目落户保驾、一切为项目建设护航”的优良环境,取得了一批项目已经科学规划、一批项目正加紧建设、一批项目已效益初现的成绩。
3、县财政局将民主监督问题整改作为理顺财政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机遇,针对政协民主监督员小组提出的9个问题归类为惠农资金和村级财务管理两大部分,把整改任务分解到各财政所、业务对应的局属单位、机关股室,形成了一条完整的整改责任链条。一是惠农资金的发放更加准确。财政局健全惠农资金管理机制,建立阳光操作、内部控制、信访回复、责任追究和建立纠错整改机制,并通过一批铺天盖地的宣传,提高了农民对惠农政策的知晓率,使我县如今的惠农资金发放工作更透明、更高效、更廉洁。二是村级财务管理更加规范。财政局针对民主监督员小组提出的问题,对村级财务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并采取健全管理制度、规范会计代理、完善财务公开和加强审计监督的措施规范村级财务,确保村级财务有章可循,使得村级财务管理也更加清晰、透明了。
4、县交通局围绕民主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将我县建成四通八达的农村公路网、培育舒适便捷的道路运输网、形成便民惠民的水路交通安全网作为整改工作的重点,积极争取交通项目,认真研究上级扶持政策,掌握政策取向不失时机地把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惠及民生的项目挤入部、省、市各种优惠政策盘子,使十竹路、龙背湾交通复建、堵河三桥、县城至潘口一级公路,305、236省道升国道和7条县乡道升省道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5、住建局围绕“规划滞后、建筑无序,规划执行率低”、“房地产开发市场管理不到位”“重大项目建设步伐缓慢”等政协监督员征求梳理后的问题如何解决,进行了认真研究,围绕畅通城市经脉,先后改建新建了一批城市干道,优化了城市交通布局;围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入手,建成了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围绕改善民生,启动了棚户区改造、保障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工程;围绕森林围城、森林进城,加大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力度,较好改善了城市环境;围绕街道亮化靓化,对城区部门建筑进行人工亮化美化,实现了城市四季花常开、叶长绿、景常驻的效果,提升了城市品位和形象。
民主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保障了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政决策落实到基层,促进了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队伍建设,人民群众从部门整改落实监督意见中得到了实惠,政协组织在履职中提升了社会公信力,实现了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系统干部职工满意、社会各界满意的目标,政协派驻民主监督员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
三、几点启示
1、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工作理念,是做好民主监督工作的前提条件。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建设性的,善意的和非强制性的。过去一年,我们把“监督就是支持”的工作理念贯穿于民主监督工作的始终,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利用政协渠道畅通的优势,针对被监督单位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通过调研报告或社情民意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反映,使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使被监督单位把监督的压力转化成履行职责的动力,促进工作上台阶。政协有组织、有程序、有制度规范的派驻民主监督员小组主动开展监督工作赢得被监督单位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2、督促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是做好民主监督工作的核心内容。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的主要内容,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其实质是处理好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关系问题。行政机关的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授予的,直源于法律,本源于人民,受人民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属人民监督的范畴,监督行政机关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政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行政权力滥用,彰显法律的事前约束作用,是政协民主监督的题中之义。一年来,我们始终把加强被监督单位的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促进依法行政作为监督工作主题,针对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检查过多、收费偏高、处罚偏重等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客观冷静地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监督员一方面要求被监督单位加大法规政策宣传力度,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利和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切实做到严格依法办事,既不失职,也不越权,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援助弱者、凝聚人气、维护秩序的要义。另一方面积极宣传被监督单位的法定职能职责,解答社会公众的疑惑,化解与管理对象的矛盾,促进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
3、坚持维护好、保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是做好民主监督工作的根本目的。政协民主监督效果是要达到“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系统干部职工满意、社会各界满意”,最根本最核心的是要达到让人民群众满意。因此,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相信人民群众,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始终抓住被监督单位与人民群众之间利益最直接问题、最现实问题、最根本的生命财产安全问题进行监督,促使被监督单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惠民政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赢得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实践证明,只有筑牢民主监督的群众基础,才能发现被监督单位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找准民主监督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不断扩大民主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一年来的民主监督工作探索与实践,规范与创新,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县委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协民主监督的主体性主动性得到了实现,但与其他监督形式的联动性不够,民主监督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二是民主监督客体的多样性广泛性得到体现,但针对性不够,缺乏对关键问题反复协商、促进整改的坚韧毅力,致使监督的社会影响不够大;三是监督过程的情理性亲和性得到体现,但约束性不够,政协民主监督大多是以理服人的建设性建议意见,虽有利于被监督单位理解接受,因没有法律监督、纪律监督的“刚”性约束,容易被民主意识不浓、工作责任心不强的单位领导一听了之,束之高阁,致使监督效率不够。
竹山县政协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做好派驻民主监督员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其他监督主体的有机结合,形成与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等的整体联动;进一步规范完善派驻民主监督员的各项工作制度,使派驻民主监督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