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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政协以活动为载体  促进民主协商提质增效

2014-09-15 23: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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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这充分表明党中央对协商民主的高度重视和肯定,同时也为基层政协协商民主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宜城市政协作为一个县级政协,始终坚持以民为主促协商,通过开展民主评议、专题建言、提案办理、“三联”活动等多种协商形式,搭建党委、委员、群众的对话、磋商、交流、沟通的平台,以活动加强交流促进和谐,以交流形成建言促进效果,以建言助推决策改善民生,做到民提民评民督办,努力与党委政府同频共振谋发展,为奋力推进“宜居宜业创新”宜城建设协力助阵。

    一、民主评议广集民智增进协商共识
    搞好基层政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民主,需要以监督为保障,切实增强监督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提高监督能力,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务求监督实效。只有监督得力,协商成果才会尽快转化,协商成果才能实现成效最大化,协商民主才能健康发展。民主评议是政协组织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协商民主的“硬作用”的体现。
    为有效促进协商成果转化,宜城市政协努力完善民主评议制度,搭建委员、群众与被评单位的沟通平台,进一步探索民主评议的新形式和新方法,切实把政协民主监督与新闻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收集群众意见和促进被评单位整改统一起来,切实把市委、市政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协调起来,最大限度地促进被评单位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
    民主评议作为宜城市政协民主协商的一个重要极点,主要有七个特点。一是慎重选择被评单位。被评单位经过常委会投票产生,随后经过政协主席会议讨论,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民主协商确定。二是评议活动准备充分。为使评议有效果,协商安排不打乱仗,评议小组在评议前充分准备,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前期学习培训,熟悉被评单位的职能职责和相关政策法规,确定评议活动的指导思想、评议形式、评议内容和评议原则,细化民主评议工作方案。三是广泛征求评议意见。本着评议的主体在委员,协商的根基在群众的原则,宜城市政协以联络处和活动组为单位,按照一个委员联系10名群众的方法,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向社会和群众征求被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评议报告注重整改。协商的根本目的在于为民解决问题,因此,宜城市政协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不回避问题重视整改,对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办理;对短期难于解决的问题列入长期规划,限期办理;对一时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对社会、群众和委员做好解释工作。五是评议形式立足互动。民主评议召开现场测评会,委员们就收集的问题向被评单位负责人进行现场咨询,部门负责人不回避矛盾,负责解答,并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互动氛围良好,开拓了宜城“直面”协商的先河。六是评议过程全程录播。民主评议会议由电视台全程录播,实事求是地反映民主评议全过程;同时,注重与新闻媒体联手,关注和跟踪被评单位的整改承诺,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让协商过程公开于社会和群众,提升了民主协商的社会效果。七是评议结果当场公布。在民主评议测评会上,现场测评五个被评单位,现场发放测评票,现场计票,现场公布测评结果,程序规范,结果公正,协商效果得以保证。

    二、专题建言围绕中心寻找协商节点
    围绕中心是政协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专题建言是政协发挥优势参与国事的重要途径,是民主协商的一个重要形式。为此,宜城市政协把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作为专题建言的主要内容,紧贴民生,在全体委员中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建言献策竞赛活动。该活动分为两步走,一是以联络处、活动组为单位,组织全体委员广泛联系群众,征求群众意见,开展我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献策竞赛活动;二是由各专委会负责,组成调研专班,开展专题调研竞赛活动,最终合二为一共同参与专题协商活动。
    宜城市政协把专题建言献策活动作为今年民主协商的一个中心工作,特点明显:任务具体,针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关注点、难点设置调研专题,涉及土地流转、资金、产业建设、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推进农民城镇化等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共同关注的五大内容,并要求找出协商的最佳结合点;要求明确,呼吁委员广泛联系群众,通过委员、群众收集意见,各联络处、活动组汇总意见,市政协编辑建言献策集萃,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阅示,为市委市政府展现原滋原味的民声民意;分类座谈,采取分散学习、分类座谈的方式广集民意,即分别召开市直部门负责人座谈会、乡镇党委书记座谈会、村支部书记座谈会、群众代表座谈会和调研小组成员座谈会等方法,共同服务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一个主题,便于更加客观实际地收集各方建言;统筹推进,两个活动同时分别进行,建言献策活动要求每位委员撰写1份有价值的建言材料,参加小组预赛,确定1名选手参加市政协组织的初赛,最终选定5名选手进入竞赛决赛;专题调研活动,要求各小组成员从分散学习、外出考察、集中座谈、共商材料等环节都静心学习、勤于思考,要求各调研小组之间注重协调团结,统筹推进,提升建言质量;竞赛公开,建言献策和专题调研两个活动均要求形成建言材料,以竞赛形式参与专题协商,现场评比,现场公布结果;注重实效,通过召开专题协商会,现场向政协常委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要部门负责人建言,会后将建言材料和调研报告以《宜城政协》的形式进行刊发,呈每位市领导、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主要领导及各试点社区负责人阅示,并通过党政网进行全网发放,有效转化协商结果,为市委解忧,为群众解困。

    三、提案办理完善机制务求协商效果
    提案是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协助本级党委和政府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其办理过程也是政协委员与党政有关部门民主协商的过程。
    宜城市政协不断完善五大提案工作机制,有效地激活提案办理的四大功能作用,把协商办理作为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和成效的有力抓手、作为检验和考核提案办理水平的重要标准,使协商办理真正贯穿于提案办理的全过程。一是党委、政府参与提案评选督办工作机制。形成了市委市政府督办室主要成员参与评选、审定提案立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选评并参与市政协重点提案督办评议工作。今年,宜城市政协与市委、市政府协商沟通后,选择部分重点提案由市委、市政府、市政协所有市领导领办,并以市委文件印发全市。二是专门委员会参与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各专门委员会及各科室积极参与市政协主席会议重点提案的遴选和督办工作。三是联络处、活动组配合提案督办工作机制。各镇(办)联络处、市直委员活动组积极配合相关提案撰写、遴选、督办、评议工作。四是政协主席参与提案督办工作机制。市政协每位主席领办不少于2件重点提案,市政协主席会议重点督办10件民主评议提案。五是提案委员全程参与提案督办工作机制。邀请每位提案委员亲自参与提案督办工作,与提案承办单位面对面沟通提案办理进度、效果和整改措施等有关内容。通过机制的不断健全,宜城市政协提案办理较好地发挥了四个功能作用。一是协商功能,通过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和办后问效,扩大了参与面,丰富了形式,完善了工作程序;二是咨政功能,通过对提案和提案办理答复进行深入分析,将分散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有价值的、系统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呈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三是舆情功能,将政协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集中反映和办理,同时通过《政协关注》栏目积极反馈提案追踪情况;四是监督功能,开展对重点提案办理的民主评议工作,达到促进提案办理落实和促进难点工作解决的双重目的。

    四、“三联”活动收集民意稳固协商根基
    政协民主协商的根基在委员,委员的社情民意来自群众所想所愿,为更好地收集社情民意,理顺群众情绪,为党委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宜城市政协积极开展“主席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委员联系群众”的“三联”活动。
    每年年中,宜城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带领机关干部,采取小组集中座谈和个别走访的方式,与全体委员开展一次联系活动。通过联系,了解各联络处、活动组活动情况,了解委员履行职责的情况,了解委员的工作、学习、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委员掌握的社情民意和招商引资信息情况。联系活动结束后,市政协都会及时将收集到的社情民意分类整理,以条文形式集中印发,供市领导参阅。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对如何办理这些社情民意签署明确意见,并安排一名副书记或副市长牵头,由“两办”主持,召开专题承办会,安排各责任单位办理。为增强办理实效,市委、市政府还责成两个督办室分别督办,所有的办理结果经督查室整理后,再反馈给政协机关和有关政协委员,让民情民意件件有着落,协商民主事事有回音。
    实践经验表明,基层民主协商在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民主协商制度建设,积极引导基层开展民主协商。为此,建议:
    一是应进一步细化基层协商民主的内容和程序。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其中对有关政治协商的内容和程序作了很多规定,但是笔者认为规定过于宽泛,不利实施。如在内容上要求对“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对发展全局和社会稳定具有影响的重大政策调整和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进行协商,笔者认为在这段文字中,应增加事关民生的公共政策协商的分量,在协商“重大问题”的范围表述上还需要进一步斟酌,更明确一点为好。在程序上,还应进一步明确每个程序涉及的相关责任部门的工作职责,以及每个程序与环节的工作分工和时限要求,并将是否重视政治协商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目标,纳入检验领导干部工作水平、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由专门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二是进一步注重协商形式的多样化。基层政协应该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协商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丰富新的形式和方法,使协商民主的视野更加宽阔、活动更加经常、方式更加灵活。
    第一,建议将专题协商与多种协商相结合。建议根据协商议题确定协商形式,对重大决策部署的出台、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设计、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一般采用全体会议整体协商、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和主席会议重点协商形式,与党委政府开展协商;而对经济社会发展中某一方面、某一项目实施、某一民生工程,则较多采用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形式,与党委政府部门开展协商。但是这些协商形式不应相互割裂,应该有机结合,才能使协商民主更加广泛深入推进。
    第二,建议将会议协商与现场协商相结合。会议协商是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但政协的协商并不局限于会内协商,也可在现场协商;不仅书面协商,也可网络协商,还可采用重点项目视察协商,让委员由会上“说”变实地“看”、现场“说”,使协商更加生动活泼、直观有效。
    三是基层民主协商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大部分县市级政协已经恢复乡镇(街道)政协联络处的设置,但是由于乡镇一级事务繁杂,工作头绪多,基层民主协商在多数地区尚未开展,民主协商的意识相对淡薄,很多人错误地认为“协商”是一种妥协,是一种退让,是一种权力弱化的表现,这在一定的程度上破坏了“基层民主协商”的环境和氛围。为此,建议在有条件的乡镇及行政村配备相应的政协联络员,让机构的触角尽量延伸到基层,同时,要在上级政协的指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对各乡镇、村联络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让他们真正地担负起民主协商的职责,提高民主协商的意识,为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打下良好的履职基础。


(宜城市政协  陈建华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