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始终坚持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近年来,省政协持续关注沿江“三磷”(磷矿、磷化工、磷石膏)治理,连续开展了多次专题调研和协商活动。根据会议主题,就“推进沿江磷化工产业优化布局和转型升级”提出意见建议。
一、用“心”牢记嘱托,以真学真抓真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
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时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2018年4月24日至28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长江、视察湖北,并发表重要讲话,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湖北省委及时召开十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决定》,要求坚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并对全面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作出系统部署。
省委、省政府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魄力,实施“双十”工程,先后出台《湖北省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工作方案》和《湖北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推进湖北境内沿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关闭、改造、搬迁、转产),打造湖北经济增长的绿色产业新引擎和国际竞争新优势。宜昌市率先在全省打响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一手抓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化工过剩产能,启动长江沿线化工企业“清零行动”,推进沿江134家化工企业关改搬转,防范化工污染风险;另一手抓化工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撬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利用旧动能腾退的新空间培育壮大精细化工新动能,引导化工产业绿色高端发展,推动经济发展呈现新面貌。
目前,“双十”工程取得明显成效。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261家、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99家;预计今年底,再完成119家沿江化工企业和47家危化品企业的搬迁改造,切实解决“化工围江”的突出问题,破除长江化工污染隐患,实现全省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的58项重点工程已全部启动,累计完成总投资50%以上。
二、连“星”成线带面,以实际实事实效正视沿江磷化工发展面临的转型升级难题
我国磷矿石主要集中分布在云黔川鄂四省,分别占全国保有储量的19%、20%、15%、31%。2018年全国磷矿石产量907万吨,其中四省产量就达到881万吨,占总产量的95%以上。2019年湖北磷化工实现产业销售收入1600亿元,占全省石化行业收入的30%,是湖北重要支柱产业。以湖北省为例,沿江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十分紧迫。
1、产业发展“弱小散”。资源相对充足、绝对缺乏。全球探明磷矿资源基础储量为700亿吨,其中摩洛哥和西撒哈拉储量达到500亿吨,占70%左右,处于绝对领先对位,中国磷矿资源储量超过30亿吨,占比5%,排名亚洲第一、世界第二。但是,中国磷矿生产全球第一,仅2018年磷矿开采量达1.4亿吨,占全球52%,磷化产业未来发展的资源约束越来越紧。产业区位不优、劣势明显。从国际上看,美国磷矿资源58%集中在佛罗里达州,摩洛哥磷矿资源70%以上集中在卡萨布兰卡,都靠近海港,交通便利,物流成本低,易于流向国际市场。我国磷矿石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内陆高原,磷化企业多集中于此,呈现“南磷北调、西磷东调”特征,远离东南沿海市场,交通区位劣势明显,物流成本居高不下。产业布局分散、龙头不强。沿江磷化产业大多依托省内资源和市场,通过企业规模扩张、资源消耗、要素投入而形成,企业配套衔接不强,产值超千亿的龙头企业较少,与十九大提出的“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培育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的目标差距明显。
2、磷化产品“低粗大”。产品结构不优。我国沿江磷化工产品结构性矛盾突出,一方面中低端产品供大于求,另一方面电子级、食品级、医用级等高端精细磷化品供给严重不足。以湖北为例,磷化工主导产品是磷酸一铵(MAP)、磷酸二铵(MAP)、黄磷、复合(混)肥,均为中低端产品,且部分产能严重过剩。差异竞争不足。磷化工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同样产品、同样工艺、同样规模、同一地区、同一市场的“五同问题”突出。如湖北15万吨级以下的磷铵企业有20家,基本上分布在同一地区,企业之间低效无序竞争。技术含量不高。国家对磷化产品研发经费投入不足,加上企业自身实力有限,企业在技术创新、经费投入、人才储备等方面普遍不足,在湿法磷酸精制等关键制高点技术上尚未取得突破。
3、企业经营“脏乱差”。磷矿开采简单粗放。世界主要磷矿资源国,基本实行机械露天开采;中国磷矿资源超过60%为地下开采,加上超过75%的矿层呈倾斜状,磷矿开采方式粗放。生产污染问题突出。磷矿渣和矿井水处理不彻底,导致有害物质进入水体,对流域水生态形成较大影响;磷石膏综合利用率不高,无序堆放造成渣场渗滤,对生命健康构成较大威胁;磷化工初级产品和副产品有毒废物多,环境污染重,对自然生态造成较大破坏。园区建设缺乏统筹。现有沿江磷化工园区多是依托磷矿资源,在企业崛起和产业集聚过程中自然形成,建设之初没有明确定位和专业规划,普遍存在园区门槛不高,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不配套、环境容量不充足等问题,与规范化智慧化的绿色园区相差甚远。
三、创“新”发展理念,以产业产品企业三要素统领沿江磷化工高质量发展
“庄稼一枝花,全靠肥当家”。磷化产业维护着国家粮食安全,是建设现代农业强国的必备产业。虽然磷化行业部分产能过剩,但绝不是落后产业、夕阳产业,而是需要转型升级、培育壮大的支柱产业。未来5年,我国磷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做好产业布局、产品研发、企业治理“三篇文章”。
1、优化产业布局,打造集中集约的磷化产业集群。从国家层面对磷化产业布局进行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全盘考虑。一是进行重大磷化生产力布局。针对我国磷矿资源分布不均、磷化企业偏西的特点,综合考虑国际市场和国家安全,统筹在长江上中下游布局专业化、高端化的国家级磷化工业园区,建设现代化大型磷化企业,进口中东、北非、美洲的高品位磷矿资源,提高磷矿石使用率,减少国内磷矿开采量,保护国家生态环境和资源安全。二是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建设产业集群。重点支持云天化工、川化控股、贵磷集团、湖北兴发等磷化龙头企业,以资源、品牌、市场为纽带,优化磷矿资源配置,整合磷肥生产企业,推进磷化产业集中,实现磷矿开采、选矿、制肥和精细化一体化发展,打造上下游关联衔接、系统完备的全产业链条,推动磷化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2、加紧技术创新,研发高端精细的磷化领先产品。2020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讲话时强调,“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实现依靠创新驱动的内涵增长,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快磷化技术研发与创新,应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一是深挖基础性通用技术。发挥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依托沿江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磷化研究所、磷化实验室,整合国内磷化技术人才,对中低品位磷矿采选、磷石膏综合利用、水体总磷去除、伴生元素提取等基础性应用技术,进行重点部署、研发探索,深挖原创技术,培植发展后劲。二是突破关键性前沿技术。建议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发起、设立磷化产业专项基金,支持大型磷化企业设立研究院、研发中心,在全球范围内配置人力资源,招募顶尖专家,对前沿亟需的磷化产品研发进行集中攻关、联合攻关,打通技术“命门”,掌握核心科技,打造拳头产品。三是推动技术成果产业转化。建立产业联盟,助力企业与有关部门深度合作,实行风险共担、成果共享,推进研发新技术的市场化、产业化,转化为产品实力、产业实力。比如:推进磷化企业与市政、城建、交通等部门合作,设立磷石膏综合利用中心,加紧研发新型安全的磷石膏产品,通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消化利用磷石膏库存。
3、推进绿色发展,树立循环高效的磷化企业标杆。推动磷化企业绿色循环发展,是推动磷化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一是淘汰低端低效落后企业。强化生态环境硬性约束,科学推进沿江磷化企业关改搬转,加快淘汰产品低端、工艺落后、耗能污染的中小磷化企业,减少无序开采、无证生产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保护绿水青山,守住金山银山。二是打造绿色智慧示范企业。坚持资源开采与保护并重,推广自动化、信息化的磷矿选采装备,采用生态化、绿色化的污水处理设备,提升高端化、精细化的生产技术工艺,运用数字化、智能化的企业管理模式,打造结构优化、产业循环、资源高效、设施智慧、运行规范的现代磷化企业的领军者、旗舰店。
四、众“兴”长江经济,以共商共谋共话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战略
长江经济带11省市政协就“共抓长江生态环境保护 共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进行共同协商、共同谋划、共同对话,是一个很好的机制和平台。在此,提出两点建议。
1、构建常态化动态化的协商机制。一是探索联合调研机制。在每年研讨会主题确定后,就共同关心关注的课题,组织沿江省市开展联合调研,加强同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丰富协商层次,提高协商实效。二是推进成果转化机制。对调研和会议研讨成果,通过全国政协重点提案、信息专报等形式报送,争取被有关国家部委采纳。三是开展区域协商机制。对于区域性难题,先由沿江2-3省市开展内部协商讨论,达成共同意向,再到11省市研讨平台进行重点交流,推动形成整个长江经济带的合作共识。
2、解决普遍化差异化的发展问题。长江发源青海,自西向东汇入大海,横贯中国地理的三个阶梯,汇聚了南北走向的众多支流,串连的11省市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不同、生态环境功能各异,上游山高谷深,生态脆弱,以水源涵养为主;中游湖泊众多,防洪压力大,以兴修水利为主;下游人口密布,工商业发达,以水生态修复为主,既有共性问题,也有特殊困难。建议对共同诉求,通过全国政协平台,在国家层面加强呼吁,引起党中央、国务院对有关问题高度重视,力争国家出台相应的政策,制定有关的规划,给予资金和项目支持,解决重难点问题;对于区域性难题,应统筹上中下游,兼顾南北两岸,推进横向步调协调,加强纵向共同协商,集中力量、精准实施。
(此稿系2020年9月22日-23日,在江苏南京举办的第2届长江经济带省市政协“共抓长江生态环境保护 共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研讨会上的湖北省政协交流材料。撰稿:省政协人资环委办公室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