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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调研报告

2014-09-15 00: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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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协《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课题组


    就业是民生之本,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系到社会和谐,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根据省政协十届三次常委会会议调研工作的安排,在周宜开副主席的带领下,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组织专题调研组,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开展了广泛调研。调研组听取了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行武汉分行等9个省直部门及中央在汉单位的意见,召开了6次座谈会,参加人员包括省部属本科、独立院校、高职高专等各类高校和市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时,调研组专门到仙桃、荆州等地考察民营和国营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的情况,了解基层人力资源和人才市场运转情况,并赴部分高校开展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省共有普通高校87所,其中本科院校35所,高职高专院校52所;另有独立学院31所。除神农架林区外,每个市州均设有普通高等学校。2007年我省共有普通高校毕业生31.6万人,比2006年的30.6万人增加1万人,增幅为3.23%。其中,毕业研究生26,650人,本科毕业生125,723人,高职高专毕业生164,005人。截至2007年底,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为89.11%,其中,毕业研究生平均就业率为91.09%,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为91.19%,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率为87.18%。与2006年同期相比,总就业率提高了3.39个百分点,其中,本科毕业生就业率提高了1.34个百分点,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率提高了6个百分点(见附表一)。

    2008年我省共有普通高校毕业生41.12万人,比2007年增加了近10万人,增幅达24.31%。其中,毕业研究生28,500人,本科毕业生165,000人,专科毕业生217,700人。截至2008年9月1日全省平均签约率为82.34%,其中毕业研究生签约率为88.45%,本科毕业生签约率为83.54%,高职高专毕业生签约率为80.78%。

    1、优化政策环境,形成部门联动共促就业的新格局。省委、省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20条鼓励政策和措施,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比如对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予以帮扶;组织、人事等部门通过实施“选调生”、“三支一扶”、“一村一名大学生”、毕业生服务西部等项目计划,鼓励、引导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仅2007年就招录高校毕业生4773名;劳动保障、财政、税务、工商、物价、银行等部门从资金、贷款和服务管理等方面制定相关政策,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提供小额贷款等,为高校毕业生搭建自主创业的平台,2007年有343人自主创业,免收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人员税务登记证工本费100多万元。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广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月活动。省教育厅先后在广州、深圳、苏州举办武汉地区高校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校企交流会,吸引全国各地企事业单位300多家参会,为高校和企业搭建平台,促进了高校和企业的沟通和联系。各高校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协助还贷,引导和鼓励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

    2、强化高校服务职能,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各高等院校普遍建立了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将就业工作纳入部门和院系考核体系,采取“导师工程”、“就业工作贡献奖”、“一票否决”等多项措施,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领导;所有高校都成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制定了明确的工作岗位职责。省教育厅先后举办就业指导形势政策和业务培训共3000余人,引进KAB创业教育项目,培养教育创业方面的工作能力。注重利用信息技术,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武汉市建立了“武汉地区大学生就业指数”系统,定期发布武汉大学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就业缺口数据情况分析,为学校和毕业生分析预测各专业、各地区的就业形势,了解本行业的就业情况提供参考;各高校建立了就业信息网站,及时发布就业政策和用人信息,安排专人负责并及时更新信息。同时,通过提供大量实习实训机会,搭建用人单位和大学生之间双向选择的桥梁。各高校都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就业实习实训基地,让学生更多了解社会、积累工作经验、提高职业能力,也让用人单位有更多机会挑选优秀适用学生。如湖北工业大学建立了87个就业实习基地,每年安排学生实习。武汉市在20家企业建立了武汉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实习基地每年可为大学生提供4000多个实习岗位,接收1.5万人次的大学生实习,约有15%的实习生经双向选择留在实习单位就业。

    3、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大力推动高校产学研结合,以市场调研为基础,以就业为导向,优化教育教学过程,把培养合格毕业生作为促进就业的基础工作来抓。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每年定期、多批次组织就业市场及专业调研,了解社会需求,调整教学内容,让学校工作与用人市场更加紧密结合。学校主动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开展“订单式”培养,有些还采取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设计教育计划和内容,用人单位直接提供部分教师和实验设备等方式,加强校企间的深度融合。许多职业技术院校在学校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两证”或多证促进就业。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规定,学生除毕业证书之外,还必须获得相应专业技能等级证书,促进职业鉴定工作的发展,推动了人才培养的创新。同时,高等院校把创业指导纳入教学计划,激发毕业生自主创业激情。武汉市按照市委“大力推动全民创业”的指示精神,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设立100万创业资金、300万风险投资、100万网络支持,开展“大学生科技创业挑战赛”活动,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设立“武汉大学生创业基地”,建立大学生创业辅导站和实习基地,推动大学生以创业带动就业。

    4、加强就业指导,关注贫困学生的就业困难。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贫困生约占总数的25%左右。各高校高度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帮扶贫困生就业,通过减免学费、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缓解他们的困难。由于贫困生大多学习刻苦,成绩较好,就业期望值比较现实,一般都能被学校推荐的用人单位招聘。如武汉理工大学2007届毕业生中有贫困毕业生2500多人,占该校当年毕业生总数的30%左右,湖北财税职业学院的贫困生占该校学生总数的33%,经过努力,现已全部就业。

二、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分析

    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经过政府各部门通力合作和密切配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总体上进展平稳。部属院校、办学条件较好的省属本科院校毕业生就业率较高;办学时间较长的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较好;依托行业办学的院校毕业生就业优势明显;应用性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比较好。

    从附表可知,2007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如下特点:
    1、省内就业的比例高于省外,但学历层次越高,出省的比例越高。近年来,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增强了对人才的吸纳能力,仅2007年省内就业的有135530人,占就业人数的52.64%,高于省外就业5.28百分点(见附表六)。但省外就业的研究生和本科生人数则多于省内,分别多达4736人和2686人。省外就业的学生主要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且越来越多向长三角转移。(见附表五)

    2、企业依然是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到基层就业人数增加较快。从2004年起,连续4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比例超过已就业人数的50%,并年年递增,2006年为64.73%,2007年68.03%。非公有制企业已成为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2007年到国有企业就业的人数为23568人,仅占就业人数的8.36%(见附表二)。2006年,我省有159237人到基层就业,占就业264634人的60.17%;2007年,有176055人到基层就业,占就业281909人的62.45%,其中到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200人(研究生1人,本科生52人,专科生147人)。当前,基层已成为毕业生建功立业的重要舞台。

    3、部属高校、部分省属本科院校和办学条件好的独立学院就业较为容易。2007年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8所部属院校共有毕业生66674人,就业60431人,就业率为90.64%,高于全省平均就业率1.53个百分点;办学时间长的省属本科院校,如湖北大学2007年就业率为86.66%,湖北工业大学88.17%,武汉科技大学92.78%,武汉工程大学88.94%,武汉工业学院93.29%,武汉科技学院90.96%;办学条件较好的独立学院,如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2007年就业率为90.88%、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93.04%、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93.22%、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92.06%。

    4、依托行业办学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优势明显。如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就业率为94.85%、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为92.04%、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为91.15%、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为98.17%等。这部分学校的毕业生甚至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如2008年武钢集团到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拟招聘550名毕业生,结果只招录到119人;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受到欢迎,一些用人单位还愿意支付学校一定的培养业务费,预订毕业生。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就业率达92.25%,高于全省平均就业率。

    5、从专业科类角度看,应用性专业的毕业生就业情况比较好。2007年毕业研究生就业情况较好的专业主要是工学(94.89%)、农学(92.86%)、管理学(92.17%);本科毕业生就业情况较好的专业主要是农学(96.21%)、历史学(招生人数较少)(95.66%)、工学(93.02%);高职高专就业情况较好科类是交通运输大类(92.84%)、材料和能源大类(92.84%)、旅游大类(92.25%)。(见附表三、附表四)

    目前存在的问题是:1、近年来新办的学校毕业生就业存在一定压力。如湖北警官学院(34.75%)、武汉警官职业学院(70.58%)、湖北民族学院(79.78%)等,其问题主要是:就业信息网络不健全,社会认同度不高,学校社会影响力小,就业指导工作薄弱等问题,给学校毕业生就业带来一定压力。

    2、理论性特征明显的专业毕业生就业相对比较困难。2007年毕业研究生就业较差的专业主要是法学(79%)、哲学(84.62%);本科毕业生就业较差的专业是法学(86.44%)、经济学(88.18%);高职高专就业较差的科类是公安大类(40.09%)、法律大类(67.86%)。(见附表三、附表四)

    3、高职高专和独立学院相当一部分毕业生就业质量不高。一是灵活就业人员的比例较大。2007年全省高职高专毕业生93315人,灵活就业人数56443人,灵活就业率60.49%;独立学院毕业生39890人,灵活就业人数20905人,灵活就业率52.41%。二是就业稳定性差。工作待遇不高,用非所学、用非所长等原因,导致毕业生跳槽频繁。据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对毕业生跟踪调查显示,60%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工作不对口,80%的毕业生当年就跳槽换工作,有的甚至换2-3次。

    4、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不高。据有关资料,西方发达国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人数不少,如美国比例是30%,德国提出未来五年将达到20%—30%。我国的2007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比率仅为0.3%,其中北京0.2%,上海0.28%,辽宁0.25%,湖南0.04%,我省为0.15%。

三、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分析

    1、总体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就业压力日益增大。我国正处在转型期,国有企业减员增效,由财政供养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满员,事业单位新增就业岗位有限,都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带来压力。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十一五”期间国家每年新增就业岗位约90O万个,即使努力后也仅增加到1000万个,而需要就业的人数却达2400万。据原人事部公布,由财政供养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毕业生需求,逐年将递减22%。据高校反映,近年来到高校招聘毕业生的需求信息,由以往最高的1:7降至目前的1:3。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将达到559万人,比2007年增加64万人。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比去年增加近10万人,在全国新增就业岗位有限的情况下,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就业任务比较繁重。

    2、毕业生就业政策未能逐项落实,到基层就业存在政策性障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26号)要求,我省还有部分政策需要进一步落实,如:加大资金投入问题;地方财政安排资金向聘用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额的中小企业倾斜问题;国有企事业单位、各类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社区管理、高技术服务等新兴社会工作岗位优先吸纳高校毕业生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从业者和初次就业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方可上岗等工作需加强;个别用人单位存在“学历歧视、性别歧视、户籍歧视”的问题;对离校后回到原籍的未就业毕业生,县(市)管理部门不明确。同时,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的渠道不畅,未能形成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长效机制。毕业生下基层,面临着社会分配制度、社保制度、户籍制度等很多政策障碍,毕业生下基层服务期限满后如何安置,如资教生服务期满愿意继续扎根农村的,但其编制得不到解决。如荆门市2007年需要大专以上毕业生6000人,但实际流向荆门的不足需求的一半。

    3、结构性矛盾突出,部分高校的专业设置与就业市场没有有效对接。我省高校近年发展较快,多数院校树立了以就业为导向的理念,加快了专业调整的步伐,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结构性矛盾仍未有效解决。个别院校重招生、轻就业,专业设置对市场需求的适应性不够强,对市场需求的调研和预期,对招生计划、教学计划调整的指导力度不够。同时,部分院校对投入较少的文、经、商、法、管等学科专业规模扩张过快,而社会需求较大且投入大的工科类等专业增加十分有限。据武汉市对150多家企业的调查,涉及通讯、建筑等10个行业,约有20%的岗位空缺,招不到合适的毕业生。

    4、财政经费投入不足,机构不健全,少数就业中介组织存在欺诈行为。在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加强市场建设、见习基地建设、毕业生就业培训以及毕业生就业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经费落实难度大,市州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机构人员少,办公经费缺乏,机构不健全。同时,由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一些中介组织打着招聘的旗号,给参加招聘的毕业生设置试用期、保证金、假工资等欺诈陷阱,使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5、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工作开展不够,部分学生就业能力差。高校毕业生在小额担保贷款方面的担保人要求过严,抵押手续烦琐,缺乏配套财税扶持,3-5万的小额贷款,满足不了毕业生的创业需求。从部分学生自身角度看,存在不了解基层、害怕下基层的现象,有些来自农村的学生觉得“下去”后,是自己“没本事”,宁可在大城市做一些与专业不对口或技术含量很低的工作,也不愿到能学以致用的基层。学校反映:存在政府着急,家长着急,但学生不着急就业的情况。如武汉铁路局到某独立学院招200名动车组司机,试用期1800元/月,转正后3600元/月,学生不愿意去,只有20人报名,最终6个人愿意被录用;同时,一些毕业生性格内向,专业技能不突出,英语四级通不过,2007年约有2%的应届生考试不及格,不能毕业,部分普通高校毕业生由于身体残疾或具有明显外表缺陷,造成就业困难。

四、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建议

    1、整合资源,不断健全促进就业的服务体系。
    一是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整个社会就业和再就业体系,健全统一的就业再就业市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打破部门界限,在现有的人力资源市场、人才市场设立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专窗,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实现常年开门,实现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的制度化、常态化。劳动人事和教育部门要建立毕业生就业状况公布制度、需求信息发布制度,及时主动向毕业生提供信息服务。
    二是建立高校毕业生失业保障体系和社会保险制度。高度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对暂未就业而没有收入来源、生活困难的学生,原籍在农村的予以一定的经济援助,原籍在城市的要纳入低保范围,建立和完善大学毕业生的失业保险制度。
    三是建立规范的高校毕业生职业中介市场。教育部门要与工商、劳动、公安部门一道,加强对大学生职业中介市场和中介机构的规范和管理,规范职介、招聘程序、条件和工资待遇,对入场招聘的企事业单位加强登记、管理和资格审查,落实《就业促进法》关于职介对求职者免费的法规、政策,依法保障大学生就业创业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信息服务。建立全省性的高校毕业生免费就业信息网络,推动实现省、市(州)、高校三级联网,加快建设信息共享、政策发布、网上招聘、远程面试、指导咨询五位一体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体系,发挥高校毕业生网上求职的优势,发展各类网上自助式就业服务,引导大学生消除信息不对称的困扰,正确把握自我,积极稳妥就业。

    2、积极扶持,搭建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平台。
    一是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建议整合财政资金和企业资源,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遴选、资助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项目孵化服务、资金担保贷款、资本金注入、风险投资等扶持。
    二是强化创业培训。建议在高校普遍开设创业培训课程或讲座,对有创业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重点创业技能培训,培养创业能力,提高创业竞争力。
    三是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落实创业政策。对到基层自主创业或自由择业的毕业生,给予积极有效的社保补贴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创建的、具有一定技术水准的中小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并给予财政资金扶持。

    3、加强检查监督,切实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投入。要按照国办117号文件要求,逐条对照检查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落实情况,对文件规定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如奖励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我省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补充其新增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各类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优先从高校毕业生中录用所需人员;在城市社区建设中,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在社区管理、高技术服务等新兴社会工作岗位就业等,进行督促检查;切实落实毕业生就业专项经费,加强市、州、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建设,保证人员、经费、工作场地到位;加强对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和见习实习基地建设的投入。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公布各地吸纳高校毕业生人数与当地人口、当年GDP的比例,将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地方政府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督察制度,对做得好的地方政府给予表扬,不好的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4、深化教学改革,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变高等教育与市场不相适应的状况,尽快建立起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是教育和劳动保障部门应科学及时地预测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状况,包括总量、结构、层次等,为各普通高校提供专业设置和调整的依据。
    二是高校要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转变办学思想,面向市场,围绕就业办学,调整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推动新一轮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加强和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努力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是要建立科学的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特别是对高职高专院校,要把毕业生就业状况纳入学校办学水平和领导政绩的主要考核内容。
    四是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对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高职高专院校要坚持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之路,建议劳动保障部门对高职高专毕业生中,符合条件的同时授予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独立学院要明确办学定位和方向,引入竞争机制,注重培养应用型人才,建立招生就业联动机制,对就业率较低的学校和专业要严格限制招生规模。

    5、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搞好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建议统计部门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日常统计工作范畴,提供独立而有权威性的统计数据,为政府部门和高校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同时,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事例,教育和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以健全的心智勇于应对社会的发展变化,以坚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业务技能迎接未来职业发展的需要;同时要防止个别新闻媒体过度渲染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造成恐慌和悲观的心理预期,避免在社会上产生负面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