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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构筑全方位医疗保障体系

2014-09-15 00: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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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友梅  委员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发展加快,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高,这表明我国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已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构建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为主体的架构;在体制上,基本完成了从原来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的福利型向社会医疗保障型的转轨;在制度层面上,初步形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以各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为补充、以社会医疗救助为底线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这些进展,对保障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几年,我省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和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从总体上看,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相比,我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尚有一定的距离。特别是和国内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水平相对较高的地区相比,我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仍然有许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城乡居民还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还有待提高;二是各项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还不高,一部分群众,特别是大病、重病患者医疗负担还比较重;三是城乡、区域之间医疗保障制度缺乏统筹协调,人员身份转变、跨地区流动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四是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的水平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思考和分析,并在改革的全面推进和攻坚中认真加以解决。

    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1、增加政府投入和财政补助,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目前我省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人群主要包括三类:一是经济转轨过程中部分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如各类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既没有单位可依托,个人也无力参保;二是在自愿参保原则下,部分年轻健康人群不愿参保;三是部分收入较低的灵活就业人员反映按职工医保缴费水平完全由个人缴费,负担太重,承受不起。针对上述情况,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首先要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妥善解决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保问题。中央财政将对中央及中央下放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费率给予适当补助,按以奖代补的原则,帮助地方将这两类退休人员全部纳入职工医保。地方财政也要投入资金,解决其他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问题。其次,要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精神,逐步将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再次,要研究制定包括财政补助在内的具体政策措施,逐步解决部分低收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

    2、提升医保报销比例和限额,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目前,我省基本医疗保险以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为主,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没有实现统筹,基金支付设有起付标准、自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和门诊大病的支付比例也还不高。在改革初期,这样的保障范围和水平与低水平起步的原则是一致的,但随着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群众对保障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多年来医疗保险也积累了相当规模的结余基金,提高待遇水平有了一定基础。因此,一方面,要在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水平的基础上,提高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最高支付限额,另一方面,要在认真分析基金收支情况基础上,指导地方提高城职医保、城居医保和新农合住院及门诊大病的支付比例。此外,还需探索适合困难人群的医疗费用支付办法,可以探索定医疗机构、定服务范围、定结算标准、定服务质量的办法,尽可能降低困难人群支付比例,确保他们享受医保待遇,以逐步解决困难人群享受医保待遇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难以承受的问题。

    3、完善各项制度衔接,探索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医疗保障体系。建立一个覆盖全省、适应各类人群的经济能力和医疗需求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关键,是要把医疗保障体系当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充分发挥各种制度的和谐共生和衔接互补功能,即要设计一个合理的制度框架。因此,政府应积极探索设立多个档次的筹资水平和相应待遇的保险层次,增强制度的灵活性和弹性;应打破以人设制,允许部分困难从业人群在不同医保制度间进行选择,发挥城乡居民医保兜底的作用。医疗保障体系应是多层次的,医疗救助制度、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都是这个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需要调动和整合社会各类资源,促进社保与商保、保险与医疗、管理与服务等多领域的密切合作,建立起长效稳定的平衡和制约机制,并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明确各项制度的边界。可以依据个人意愿和家庭经济条件,树立分阶段、分区、分层次、分群体的保障原则,循序而进,先中心城市,后地县级市;先城镇,后农村;先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城镇居民生活救助,后其他保险、福利;先保最基本生活,后共享社会成果。此外,可鼓励与引导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事业,以促进医疗救助、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有效协作及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均衡发展,形成医疗事业多元化投资格局,实现医疗资源最优化配置,充分满足居民多层次的医疗需求。

    4、强化政府职能,建立健全我省基本医疗保障系统。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之一就是医疗服务系统的改革,在现行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下实现全民医保,而这一切都将有赖于政府的推动。在现有社会医疗保险的制度框架下进行渐进式的改革,并且逐步从城市扩展到农村,以最低的成本推动建立一个普遍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从而抑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缓解“看病贵”、“看病难”的社会问题。强化政府职能,不仅要求政府正确地行使职责,还强调政府应充当医疗保障的管理者、医疗市场的规划者和监管者,以强势第三方的身份同医疗服务提供者订立契约从而控制和保证基本医疗服务的费用及其质量,并通过税收和(或)对医疗/医药机构的特种税收,满足国家医疗保障系统的经费来源。以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为基础,对无力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人群(包括农民、儿童、失业者、社会贫穷阶层等)组织实施医疗救助,以提供经济、适宜的社区卫生服务从而提高贫困居民对其基本医疗需求的可及性。

    发言人单位及职务(职称):华中科技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同济医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