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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努力加强村镇银行建设

2014-09-15 00: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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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湖北省委员会

    大力发展村镇银行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从外部环境看,国家鼓励大力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从试点村镇银行探索取得的经验和业绩看,发展村镇银行大有可为。积极稳妥建设村镇银行,应该是农业银行今后拓展“三农”市场的必然选择。

    一、村镇银行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1、市场定位鲜明,但覆盖面有待扩大。村镇银行是以“服务三农”、“农民的银行”为市场定位的,以湖北首家村镇银行——汉川农银村镇银行为例,就明确以“立足村镇、面向三农、服务县域”定位,体现了鲜明的服务“三农”特色。但由于单点经营、汇路不通,因此无论是业务笔数还是客户覆盖面,都还处于较低的水平。与当地信用社比较,除贷款总量略多于信用社外,在客户总量、存款总量、日均业务笔数均与信用社尚存在一定差距;从服务半径看,客户主要分布在当地,业务覆盖面有待扩大。

    2、服务方式灵活,但技术支撑明显不足。村镇银行发挥贴近市场、贴近客户的特点,在服务方面快速反应,不断改进服务质量,通过推行灵活的服务方式,赢得了市场先机。以在湖北调研为例,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无法满足现代村镇银行各项新业务发展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服务的深化和业务的发展壮大。目前汉川村镇银行所用业务操作程序为20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发的,在业务操作、内部控制、系统维护和核算体系等方面均存在很多不足和缺陷,达不到现代村镇银行的管理要求。更重要的是这个系统无法加入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汇路一直依赖其它商业银行,给客户带来极大不便,并使村镇银行不能加入银联,不能发卡,基本业务发展受到很大影响。

    3、经营贴近“三农”需求,但存在超负荷经营。村镇银行在资产客户选择上,能够坚持“三农”方向,同时注意把握客户选择标准,除择优支持当地优质中小企业外,还向部分农户、种植专业户、养殖专业户、运输专业户和个体工商户等个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成为当地农户放心满意的“农民银行”。但业务在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存在资产业务与负债业务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以湖北汉川农银村镇银行为例,该行资产业务快速扩张,但负债业务拓展能力有限,存贷比一直维持在高位,目前的存贷比为109.1%,超负荷经营比较严重。尽管银监会对村镇银行创办初期的存贷比有政策扶持,要求村镇银行5年内逐步达到存贷比要求,从短期来看,有利于满足客户贷款需求,对村镇银行的盈利能力也有正面影响。但不可否认,这种经营方式有悖银行业稳健经营的原则,不利于村镇银行综合经营与发展,长期来看蕴藏着一定的经营风险。

    4、与农行初步形成共振效应,但整体互补功能有待提高。村镇银行与农行初步形成优势互补,主要表现为客户资源共享、业务创新互补、人力资源支撑以及企业文化与内部管理上的相互借鉴,初步形成了共振效应。但这种共振仍然是低层级的,或者说是不充分的。表现在:一是农业银行的品牌优势没有在村镇银行得到发挥。农业银行作为“国字号”大型商业银行,是金融界当之无愧的强势品牌,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但作为农业银行控股的村镇银行,还不能够使用这一资源。二是农行网络优势在村镇银行没有得到发挥。农业银行拥有中国最大的金融网络,其优势也是其它银行无法比拟的,但村镇银行未获准进入。

    5、风险控制比较得当,但持续控险压力较大。村镇银行虽然借鉴了农行风险防控的经验、作法,也在服务“三农”的实践中探索适合“三农”特点的风险防范措施。但总的来看,村镇银行在风险防控过程中,“人治”的色彩还比较浓,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还没有跟上,对客户的风险分析和判断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持,还没有引进信贷管理系统、企业评级系统,没有与人行信用征信系统联网,还没有建立系统完备的、符合自身特色的信贷管理制度。同时,公司治理机制作用也有待进一步发挥。

    6、发展环境较为宽松,但扶持力度仍需加大。村镇银行作为新型金融机构的试点,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各级政府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村镇银行的发展壮大。人民银行、银监会在准备金比率、存贷比上给予村镇银行比较宽松的待遇。这些都为创业初期的村镇银行创造了难得的发展环境。但是,作为农村地区相对弱势的新型金融机构,目前尚未充分享受到有关政策优惠。村镇银行银联入会费也缺少相关政策的扶持,财政对农村信用社发放农业贷款进行贴息,但村镇银行却无缘享受这一待遇。

    二、政策建议
    1、尽快制定村镇银行发展中长期战略规划,为农行整体布局“三农”市场奠定基础。由总行牵头,结合农行“3510”发展总体规划,对农行村镇银行建设的总体布局、发展节奏进行深入调研、周密论证,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对接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采取巩固“老点”、有序拓展“新点”的方式,积极稳妥地开办村镇银行。要注意从实际出发,并积极借鉴同业作法有序推进。要合理选址,结合农行县域蓝海战略布局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科学布局。总的要求是要关注区域差异、考虑资源条件、贴近“三农”办行。如在中西部地区,一般应设在县城或离县城不远的城郊;而在东部发达地区,可设在经济相对发达、金融资源和需求都较旺盛、信用环境较好的乡镇地区。村镇银行高管人员以及重要岗位人员的选配要坚持“本土化”原则,着重将有农行基层工作经历、熟悉当地工作的高素质人才选配到村镇银行任高管人员,以防“水土不服”。

    2、加大技术和品牌支持力度。共享农业银行品牌资源和基础业务平台,促进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逐步创造条件,促使村镇银行尽快获准在人民银行开户,加入银联,打通汇路,疏通结算渠道,突破村镇银行发展瓶颈。帮促村镇银行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控建设,培育其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3、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落实力度,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加大对村镇银行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认可度。加大对村镇银行的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在农村地区设立新型银行金融机构的意义、目的,正面引导群众认可并支持村镇银行。二是落实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制定优惠的税收政策,大力扶持村镇银行发展。在税收方面,给予村镇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同样的优惠,至少在成立初期有3至5年的减免税期,减轻村镇银行外部负担。积极落实中央财政给予村镇银行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按上年贷款平均余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并切实执行到位。地方政府应在网点增设和财政资金缴存结算上予以支持。相关部门应扶持和鼓励村镇银行增加网点,拓展服务区域,对于增设的村镇银行网点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同时,鼓励县以下单位的各类涉农资金、财政资金等存入村镇银行。三是帮助村镇银行建立信用平台。充分发挥县区政府基层组织征信的作用,建立村镇银行与乡镇、村委会联合机制,把乡、镇、村组织作为农民信用评级点,建立村镇信用评级平台。四是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风险补偿机制,提高村镇银行的抗风险能力。加快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为村镇银行的资金安全提供切实保障。建立必要的风险补偿机制,加强对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正向激励。

    4、严格加强监管,促进村镇银行健康发展。建立内部监管机构。在总行单设或在战略规划部下设村镇银行监管部(处),统筹规划协调村镇银行发展规划,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帮助设计有效的村镇银行业务管理流程,控制好经营风险。对村镇银行年度发展规划、高管准入、核心业务指标和风险控制指标等实时监控。重点关注并把握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问题,充分发挥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切实做到产权明晰、管理科学、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三会分设,形成权力相互制衡机制;关注并把握好业务健康发展问题,防止盲目扩张、超负荷经营引发高风险问题。

    5、正确处理村镇银行与农行的关系。一是澄清模糊认识,明晰农行与村镇银行的关系。村镇银行是独立的股份制公司,农行作为股东身份,按出资比例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两者实质上讲是一种业务代理关系,而不是一种上下级关系。二是协调并处理好两者间的竞争关系。短期内,农行与村镇银行的竞争问题并不突出,但从长远看,随着业务的拓展,不可避免带来竞争问题。协调并处理好两者间的竞争问题,必须在遵循商业银行发展规律和《村镇银行章程》的基础上,注意在业务定位、客户选择等方面协调两者间关系,做到网点布局同步规划、业务互补,防止无序竞争,阻碍业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