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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2014-09-15 00: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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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湖北省委员会

    近年来,我省抓住新农村建设契机,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四个一批”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组织,加大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积极发展订单农业和主导产业基地建设,有效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

    一、农业产业化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业组织化程度低、产业发展方向选择难。一是分散经营与规模效应的矛盾突出,主导产品不突出,难以产生有影响力的品牌效益。二是各地农业产业发展模式和产业结构趋同现象严重,经常出现农产品卖难的问题。三是农地流转矛盾重重,农地流转市场尚未形成。四是产品的选择和培育难以确保农户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有时导致“砍了桃树栽梨树,砍了梨树种茶叶”。

    2、农业合作组织法律地位不明、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不紧密。一是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与农业合作组织相关的法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成立、登记注册、重组与解散无法可依;合作组织的性质、权限、义务无章可循;合作组织内部的议事、监事、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法人主体地位不明确,决策不民主。二是目前我省大多数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不紧密、不稳定,龙头企业不能自觉地为生产提供资金、技术服务,没有建立让生产者有利可图、经营者利益合理分配的制度。

    3、农产品加工规模小、加工与基地发展不协调。一是大型龙头企业少、产业链短、产品竞争力不强,生产上的“家庭作坊式”形成不了产业化效益。二是农产品加工与原料生产基地发展不协调,利益连接机制不健全。三是农产品及加工产品的品牌营销较差,高端市场占有率低下。四是农药和化肥的超常态施用,农产品种子、种苗、种畜禽多、乱、杂以及加工转化增值能力弱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较大。

    4、农业投融资渠道单一,产业发展缺乏必要的金融支持。一是产业化发展缺乏有力的资金支持,能主动投资农业的民间资金很少,而农产品加工业自身的弱质性和脆弱性,决定了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难。二是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投入严重滞后于生产建设的需求,政府财政投入仍然难以满足产业发展的需求,产业投资的主体依然是农民。三是由于农业贷款风险大,金融机构贷款要求高,加上农村信用部门贷款额度小、利率高、还贷期短,很难适应周期较长的农业开发项目,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在乡镇没有机构,无法延伸到广大农村。

    5、产业发展科技含量低,支撑能力不强。一是技术推广体制不健全、机制不完善,造成全省特别是丘陵山区综合高效配套技术到位率低,各类农业技术应用率低。二是市场信息不灵,销售渠道不畅。目前我省城市网络用户普及率为农村普及率的740倍,农民用户仅只有0.3%,农村经济市场信息化的装备水平普遍不能满足要求。三是许多县市农业产业化的开发与建设都没有制定和实施科学统一的长远规划,各单位、各部门在农业开发方面各自为政,导致政策扶持和政策导向作用不强。

    6、农业结构调整缺乏足够的理性,具有较大的盲目性和分散性。一是农业产品结构、行业结构、产业结构不合理,优势农业产品、行业和产业发展不够,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环节不协调。二是政府“越位”、农民“失位”、企业“上位”现象依然存在。少数基层领导权力观、政绩观和发展观错位,惯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活动。分散的农户缺乏资金、信息闭塞、经营规模小,难以承担市场竞争主体的重任。个别企业不仅不能与农户形成利益共同体,反而一遇价格波动,就将风险、损失转嫁到农民身上。

    二、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建议
    1、加强标准化板块基地建设,建设规模化原料基地。要充分发挥我省农业资源优势,重点建设好优质水稻、油菜、畜禽和水产品等在内的九大特色产业带和一系列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提升板块水平。要创新经营模式,鼓励土地有序流转,探索农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形成稳定的利益共同体机制,支持龙头企业在依法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通过租赁、股份合作的形式,成片经营农村土地,建设规模化原料基地。要把农业结构调整与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结合起来,突出地方特色,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巩固一批与加工企业相配套的农产品原料基地,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要按照讲究营养、保证卫生、注重特色、符合保健、崇尚美味、回归自然的要求,大力生产无公害农产品,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安全、优质的加工原料。

    2、发挥科教大省优势,积极推进科技创新。第一,要通过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科技特派员、科技推广机构、专业合作组织和协会,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环节,突出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集成示范和配套应用,切实推动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要鼓励省级科研院所下基层解决生产中的具体问题。第二,要支持龙头企业依托本地资源,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技术,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投入。要建立有效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对龙头企业在技术创新和品牌培育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奖励。第三,要加强对农民、工人技术队伍、企业家的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和经营者的素质,以便使更多的农业技术成果与企业、农户对接,把农业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3、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尽力扶持专业合作组织。要鼓励龙头企业与专合组织协调发展,实现每个龙头企业连结2-3个专业合作社。积极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组织模式,鼓励农民合作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参股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采取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建立自愿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

    4、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扶植发展特色产业。要对农业知名品牌加以引导和扶植,调优产品品质,壮大生产规模,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的管理,形成有地方特色的品牌。要积极实施农业标准化,严格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在统一品种、统一生产栽培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形成地方特色产业,并实施全程质量控制和责任追溯。要组织龙头企业参加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展销会、订货会,支持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提高品牌影响力,建立奖励机制,对获省以上名牌农产品、驰名商标的给予奖励,并在项目建设上给予重点倾斜。

    5、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因地制宜抓产业。要以科技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农副产品,提高商品转化率,形成一个高产稳产优质的种植业、高效特色的养殖业、高附加值的加工业、市场畅通的流通业的农业产业化格局。要在稳粮扩油、增加优质果蔬茶种植、稳猪扩鱼、增加牛羊禽养殖的基础上,合理布局优质农业品种的种植区域,扩大种植规模,形成商品优势。要充分利用山区立体生态条件,发展反季节蔬菜和中药材。要建立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产业园,积极扶持农业高新技术成果的中试与推广。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信息服务、经费调集、法规保障、协调关系的优势,加快开发农业高新技术产品。

    6、突出重点,壮大品牌。要加大对丘陵山区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继续推进山区连片开发,将土地整理、乡村道路、社会公益、产业发展等有机结合起来。在开发过程中,要尽力整合各类支农资金向项目区集中,整体推进,提高建设水平和规模效益。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统一规划项目区,明确各级各部门分工。项目建设上,要突出重点,加工的重点要放在优质稻谷精加工上,重视精碾、调质、成品整理、营养强化、专用粮配制等技术开发与应用;企业培植上要以福娃、国宝、中汇、梅园等集团公司为重点,进一步整合“国宝”、“福娃”、“中汇”、“梅园”品牌,积极推进稻谷加工园区建设。

    7、创新融资体制,加大对农业产业发展的融资支持。一是省政府要积极探索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商业银行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的引导,使全省商业银行县域金融机构所吸收的资金有更多比例应用于推动农业产业发展。适当下放银行贷款的审批权,积极推行票据融资,扩大抵押和质押贷款范围,探索开办股权质押、人寿保单质押贷款,允许县域中小企业以适销对路的库存产品和可靠的应收款为保证,向银行申请贷款。二是要有条件地放松金融市场准入,鼓励民间金融发展,利用民间金融的信息优势和市场优势,弥补主流金融的不足。三是要落实农产品加工业税收优惠政策,对重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符合国家高新技术目录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引进的项目,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农产品出口实行与法定退税率一致的退税政策。四是要拓宽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渠道,在同等条件下,证券机构要优先受理符合上市条件的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并在配股和增发新股方面给予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