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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管理强化艾滋病与精神疾病防控确保公共安全

2014-09-15 00: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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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红  委员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发挥社会管理合力,突出解决好公共安全问题,在当前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艾滋病与精神疾病(以下称“两病”)对公众健康、社会秩序和人身安全具有较大的潜在危害性,是特殊人群管理的难点和重点。加强这两类特殊人群的社会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控制“两病”可能对社会带来的威胁,确保公共安全,是当前加强社会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更是建设“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必须解决的重大战略问题。

    一、基本情况
    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和精神卫生工作,全省艾滋病疫情由2002年居全国第7位降低至现在的第10位,重性精神疾病肇事肇祸现象一定程度得到了遏制。但是,由于影响艾滋病传播和精神疾病发病的因素十分复杂,“两病”群体基数较大,据统计,截止2011年10月底,全省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7627人,登记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6万人,加强艾滋病防治和精神卫生工作形势仍然严峻,任重而道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两病”患者的社会管理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1、对“两病”的严重危害认识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认为公布艾滋病疫情会影响当地的投资环境,不愿意公开宣传和开展防治工作;部分领导干部和部门对精神病人的肇事肇祸行为和感染艾滋病病毒者的高危行为防范意识不强,认为不会对当地社会经济构成严重危害,防治工作力度不大;部分地方工作方法简单,不注重科学防治,导致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精神病人治疗、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当部分潜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重性精神病人未能浮出水面,游离于社会管理系统之外。

    2、部门之间协作不够,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目前,一方面,我省艾滋病的防治虽然初步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但是一些部门在工作中仍然是被动应付,相关工作的指导思想依然是“整治思维”,工作部署习惯于“突击行动”,甚至根本没有认识到艾滋病防治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共同义务。特别是精神病人群的预防和治疗以及处理精神病人肇事肇祸问题,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安、卫生、民政等相关部门整体联动,进而实现整合各部门职能,形成工作合力,最终达到协调配合、整体联动工作实效,但我省至今仍未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另一方面,民间组织在艾滋病感染者的高危行为干预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心理咨询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政府部门职能的有效补充,但许多民间组织受现行政策影响,面临“无主管单位、无合法身份、无资金扶持”的“三无”困境,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社会力量关心关爱“两病”群体积极性。

    3、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人文关怀力度不够。当前,民政、卫生、财政等部门已经建立起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生活救助和医疗救治政策保障体系,但“两病”治疗费用高昂,现行医保政策没有将艾滋病和重性精神疾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许多享受医保的病人家庭连入院门槛费和门诊自费部分都无法承担。虽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提高了重性精神疾病报销比例并出台了相应政策,但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尚未提高报销比例,相当部分“两病”病人无法得到有效治疗。同时,由于艾滋病防治和精神卫生知识普及不够,社会偏见和歧视现象严重,也导致“两病”病人和家庭不敢公开个人信息,不愿意或者不敢接受治疗和干预,甚至放弃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虽然相关部门出台了许多鼓励就业的政策措施,但没有专门设计适宜于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特点的支持性措施,不能从源头上帮助他们摆脱贫困。

    4、工作经费投入不足,与防治工作需求不适应。目前,全省尚有28个县(市)没有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有35个县(市)的精神卫生机构住院病人人满为患,急需要改扩建。近年来,艾滋病疫情和物价水平都有较大幅度增长,但全省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补助标准还停留在2004年的水平,与当前的防控工作需求不相适应。

    三、建议
    1、落实政府责任,切实加强两类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两类特殊人群的管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落实政府责任,发挥部门作用,依靠群众力量,促进社会建设。建议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公安、卫生、民政、残联、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参加的“两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信息交流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工作责任机制、检查督导机制,重点患者解困和稳控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服务体系,改善服务质量,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2、完善保障机制,将关心关爱措施落到实处。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对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对患者报销后的自费部分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三无”和流浪患者的医疗救治,采取综合措施,实行全额报销,鼓励医疗机构积极收治病人。符合条件的“两病”患者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取消公示等不利于保护患者隐私的规定,鼓励患者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建立适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参加生产劳动与自身康复相结合的“工疗”机构,支持他们生产自救,努力消除精神病人流浪乞讨现象。

    3、实施网格化管理,提供全程全覆盖的人性化服务。根据现有“两病”患者信息,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成立专班,实行包保责任制。工作专班按照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进村入户全面掌握患者的利益诉求。按照“三个不能”(不能将矛盾激化、不能将病人边缘化、不能将方法简单化)的原则,采取“五不”(不恐惧、不歧视、不回避、不厌烦、不放弃)、“三心”(诚心、耐心、以心换心)工作法,诚心实意与“两病”患者及其家属或监护人交朋友,着力在“情”字上做文章,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4、有效整合各方力量,构建“两病”防控社会管理工作格局。在“两病”的防治工作中,要有效整合各种社会管理资源,团结和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职能作用,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相互配合;培养公民的参与意识、拓宽公众的参与渠道、规范公众的参与行为。鉴于此,建议要坚持一手积极引导发展、一手严格依法管理的方针,确保社会组织成为党委、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补充。相关部门要加强与从事艾滋病防控和精神卫生的社区、民间各类组织的沟通,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更好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他们参与防治工作。要充分利用社区中热心公众事务的离退休人员、社区共建单位中适合从事“两病”防控工作的人员,包括专家、学者等,特别是有心理学、医学等背景的人士,以及具有专业知识的青年志愿人员,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推动防治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5、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两病”防治工作能力。一是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将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十二五”规划,确保每县建有一所政府举办的精神卫生中心,并认真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将艾滋病和精神疾病防治知识纳入全科医师、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和各级各类医师培训培养内容,提高基层医疗卫生部门的“两病”防治能力。二是深入推进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实施消除歧视行动,普及防治知识,不断提高广大群众自我防控意识;推进主动筛查行动,及时发现疫情,不断提高干预工作的针对性;实施“源头治理”行动,不断创新感染者和高危人群管理措施,消除疫情传播隐患;强化阻断传播行动,努力减轻危害,遏制疫情上升。三是建立重性精神疾病预警和联动管理机制。推广随州市曾都区经验,在普遍建立健康档案的基础上,根据居家治疗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风险评估结果,采取“四色预警”办法,为监护人和相关部门提供简便的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倾向识别办法和易于操作的预警管理措施。同时,对患者的监护人发放“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家庭关爱卡”,实行社区医生、治保主任、民政干事、包片民警、定点医院“五方联动”。
    发言人单位及职务(职称):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湖北省委员会副主委,省卫生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