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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鲜活农产品卖难买贵困局  关键在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2014-09-15 00: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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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忠洲委员


    鲜活农产品的生产与流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问题。近年来,不少鲜活农产品频现“农民卖难”与“市民买贵”并存的怪圈,已经引起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破解鲜活农产品“卖难买贵”困局,关键在于加强和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一、搞活鲜活农产品流通的重要意义
    201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扩大内需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促和谐的战略基点,要求把扩大内需的重点更多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上来。会议提出2012年经济工作的五项主要任务,每一项都突出在把握好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和保障改善民生这一根本目的上。会议强调要坚持不懈地抓好“三农”工作,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落实好“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城乡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全程质量安全管理,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规范市场流通秩序。中央一系列关于促进农产品流通、扩大消费需求的方针政策,既明确了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发展方向,也指明了搞活农产品流通的重大意义。

    鲜活农产品作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和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其生产和流通事关保障市场供给、增加农民收入的民生大计。鲜活农产品生产的季节性、地域性特点,鲜活农产品易腐烂、难储运的品质特性,以及城乡居民多样化的需求选择,决定了搞活鲜活农产品流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面对鲜活农产品“卖难”、“买贵”问题并存频现的状况,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和完善农产品流通,解决产销衔接、供需平衡、货畅其流的问题便显得更为迫切。

    破解鲜活农产品“卖难买贵”困局,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农产品流通企业等市场主体,首先要站在坚持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稳中求进的高度,从促进“三农”持续发展、扩大市场消费需求、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保障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解决鲜活农产品产销矛盾和流通难题的重要意义,增强破解难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这是突破鲜活农产品“卖难买贵”困局的前提和保证。

    二、鲜活农产品“卖难买贵”问题并存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多个地区相继出现鲜活农产品产地滞销而销地价格偏高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民增收和市场稳定,去年山东、河南、安徽、内蒙、辽宁、新疆、宁夏、上海等10余省区市所产的10多个蔬菜品种集中发生大面积“卖难”,湖北咸宁、荆州、恩施、天门、武汉等地所产的球白菜、白萝卜、大白菜、莴笋等蔬菜也曾出现大量滞销,收购价低到不抵成本。一端是产地蔬菜收购价暴跌,不少菜农血本难归;一端是市场蔬菜零售价居高不下,多数居民难以承受。蔬菜产销两端“一低一高”、“冷热不一”的价格怪象,导致近年来鲜活农产品市场行情频繁波动,暴露了当前农产品产销链条和流通体系的脆弱,进而引发出“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的民生问题。综合分析,鲜活农产品“卖难买贵”问题并存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从生产环节看,生产与销售脱节,经营组织化程度低,缺乏有效的市场需求信息引导和应对市场波动的能力。目前,农户对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生产,一般都是按照上年价格行情安排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追逐高价的“趋同生产”,必然造成部分农产品的周期性波动,从而导致“卖难”。而在现行农村经营体制下,一家一户的小农经营模式造成农民种植分散、规模偏小、信息不灵,加上真正意义上的与农民产销利益直接挂钩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又发展得很不充分、很不成熟,鲜活农产品的收购基本上是由农村经纪人、农产品经销商和部分加工流通企业承担,从而加剧了农民的市场弱势地位,进而导致“菜贱伤农”。从全国产销市场行情看,鲜活农产品“卖难”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季节性、单品性特点,而并非市场饱和导致的销售困难。其深层次原因,在于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和目前农产品流通体系的缺陷。

    二是从流通环节看,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尚不完备,流通渠道过长、环节过多,农产品直销经营业态发展滞缓,电子商务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供求信息网络很不健全,区域之间、市场之间、产销之间、批零之间缺乏有效的市场供求信息支持,加上宏观环境的影响等多种因素,导致不少鲜活农产品“卖难买贵”。目前,我国80%的鲜活农产品是通过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流通的。据调查,一般情况下,鲜活农产品从收购到批发直至零售的损失率高达30%左右(发达国家一般为3%左右),这种无效供给及其增加的物流费用,自然会推高终端销价。加上物流运输、仓储保鲜、经营场地、劳动工资及生活费用上涨等成本因素,还有国家政策性调价如粮油等基础性产品价格上涨和因通胀引发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的连锁反应,也是导致部分鲜活农产品“卖难买贵”的重要原因。此外,垄断经营、非法炒作和不合理收费、罚款等负面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农产品价格的负面影响。

    三是从产销基础看,鲜活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的标准化建设、质量安全、品牌开发、仓储保鲜、冷链运输、加工配送、分拣包装等环节,均处于“断链”或缺位状况,尤其是缺乏有力的技术支持和政策扶持。农户在生产源头的用肥、用药及栽培管理还较为普遍地存在技术指导的空白,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明显滞后,检验检测没能到位,整个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还不健全不完善。鲜活农产品的标准化建设、品牌创建与申报认证、仓储冷链运输保鲜等技术开发与推广指导乏力,配套政策法规缺失。

    三、破解鲜活农产品“卖难买贵”困局的对策建议
    1、合理规划布局,充分发挥大型农产品批发物流市场的“航母”作用。大型农产品批发物流市场是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导载体,它所具备的集散辐射、仓储运输、区域对接、稳定供求、信息传导和价格发现、形成等多种功能是其它类型农产品市场不可替代的。从湖北来说,应注重集合地理区位优势、产销市场优势、辐射带动优势、交通运输优势的综合效应,科学合理规划布局,重点在武汉和荆州建好两大全国性农产品批发物流市场,在其他地市建设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形成面向全国、横向对接、两端延伸、龙头带动的农产品流通体系的骨干支撑,以推进农产品大流通、大物流。依据全省实施“两圈一带”战略的总体布局,把地处荆州的两湖平原农产品交易物流中心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全省实施“壮腰工程”的省级和国家级重点项目,支持其做强做大,促其成为全国性大型农产品批发物流市场。

    2、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直销直供等多种经营模式和经营业态,提高鲜活农产品流通效率。一是以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为主体,以大型农产品物流市场为依托,以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为基础,鼓励和支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加快完善连接产销的全国性农产品供求与价格信息网络,着力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拓展农产品流通新渠道。二是鼓励和支持发展农超对接、社区直销、校企直供、基地直卖、流动直销车等多种经营方式,压缩和减少鲜活农产品流通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三是鼓励和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业主及市场经销商采取“市场对接基地”方式,发展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农产品全方位的大物流和电子商务的新发展。

    3、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强化农产品保鲜保质手段和质量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从适应消费需求和流通方式出发,加强农产品品牌开发,选择重点生产基地和批发物流市场,开展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标准化试点,逐步实现一批农产品的标准化,建立标准制定、品牌认证的基础。二是重点加强大型农产品批发物流市场以及区域性生产基地的仓储设施建设,完善仓储冷链运输和电子交易结算的设施设备,提高农产品保鲜保质系数,减少储运损耗。三是强化农产品流通全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把质量检验检测前移至田头基地的收购阶段,落实到仓储、运输、交易的每个环节,并严格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经营主体购销台帐监管。

    4、抓好农产品基地建设,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挥农产品经营企业的作用,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一是地方政府应综合考虑地理气候环境条件、本地居民生活消费的常规化需求和不同地区、不同季节居民消费的差异化需求,以大市场、大流通的开放性思维,布局和落实“菜篮子”工程,抓好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发展季节互补、地域互补、品种互补的设施农业生产。二是涉农和商务等部门,应加大农产品供求信息适时传导、种植技术跟踪指导和种子、肥料、农药选择运用服务的力度,为实现农产品产销对路、质量可靠、流通快畅提供信息、技术支撑。三是坚持行政手段与市场手段相结合,大力发展产销利益紧密相连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经纪人队伍,支持和引导农民采取土地入股、转让方式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营,鼓励和支持农村经纪人、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采取投资合作、股份经营、订单农业和技术指导、信息服务等多种方式,参与和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与发展,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带领更多的农民走向市场。

    5、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配套政策措施,优化搞活农产品流通的良好环境。近年来,国家为搞活农产品流通、解决农产品“卖难买贵”问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11年12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1\]59号),进一步明确了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要结合湖北实际,细化、明确全省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规划布局、工作重点和配套政策、保障措施。从政策措施上讲,主要是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大型农产品批发物流市场建设用地与规费收取、农产品仓储保鲜与冷链运输、检验检测与质量安全追溯、用电用水与经营税负、电子商务与信息网络发展、基地对接与标准化建设、直供直销设施与环境等方面的扶持优惠政策。比如,对鲜活农产品批发物流市场的建设和直供直销网点的发展及其信息平台、仓储冷链、物流运输等设施设备的配套,给予适当的财政补助及政策支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系统建设及检验检测设备、耗材和水电消耗、人员工资等日常运行费用,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对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水电收费和经营主体的税负,降低标准或实行减免;对大型农产品批发物流市场和直供直销流通网点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骨干经营主体收储运输所需投资,实行金融信贷倾斜和财政贴息支持;对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开展基地对接、标准化建设和发展电子商务的创新性投资,给予试点性政策扶持和技术支持等。

                发言人单位及职务(职称):两湖绿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