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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建议

2014-09-15 0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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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晋委员


    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数据,2013年1月12日,北京、河北、山东等多地空气质量严重污染,北京的PM2.5指数达到了750毫克/立方米(PM2.5指数达到300毫克/立方米即为严重污染)。雾霾笼罩之下,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尖锐。
    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提出,是人类环保良知的觉醒,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要求,是人类对发展方式的抉择。为了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党的“十八大”报告更加鲜明地突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意义,并将其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四大目标之一。我省要实现建设富强、创新、法治、文明、幸福“五个湖北”的宏伟目标,一定要贯彻好可持续发展战略,辩证地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以下具体提出几项工作建议:

  一、严格执行《环评法》,将战略环境影响评价落到实处
  盲目追求经济社会效益的决策和规划是短视的、不可持续的,要保障决策和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就要对其进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不仅需要加强对决策链的末端建设项目加以管理,更需要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破坏最大限度地控制在政策的决策中、规划的制定中。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重视环评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
  二、大力推行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
推行循环经济,政府就要制定优惠政策,采取各种有效的鼓励措施,促进循环社会的建立。企业要将清洁生产与废物利用有机地加以结合,对废物首先要避免产生,其次要循环使用,最终要作无害化处理,加速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为了贯彻好《清洁生产促进法》,政府要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有关规划,制定有利于实施清洁生产的财政税收政策以及产业政策、技术开发和推广政策,合理规划经济布局,优先采用环保友好产品,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并给予必要的资金扶持。

  三、在对外贸易上要注意应对绿色贸易壁垒
  所谓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一国以保护环境为由而制定的一系列环境贸易措施,使得外国产品无法进口或者进口受到一定限制,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目的的一种技术壁垒。应对绿色贸易壁垒,一要强化规则意识,既要加强对外贸易法规政策的立、改、废,又要按照WTO和有关的国际贸易公约、国际环境公约生产、经营、办事。二要完善技术标准,使我国货物贸易的绿色标准逐渐与国际标准接轨。三要发展生态农业、推行清洁生产、普及环保标志产品认证,使产品达到既低毒少害,又节约资源。四要应用争端解决机制,针对发达国家的无理要求和限制,在依法保障对外贸易正常开展的同时,又能有效防止污染转移、资源破坏,确保国家的生态安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在资金投入上继续加大环保投入
  没有投入,就没有产出。经济建设如此,环境保护更是如此。据测算,要基本控制我国的环境污染,环保投资需占GDP的1%;要基本解决环境问题,需占1.5%;而要明显改善环境质量,需占2%以上。在某种程度上,“经济发展靠市场,环境保护靠政府”,政府仍是环保的投资主体,要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将环保纳入财政预算,列专项预算科目。同时,要积极探讨环保投资市场化、产权多元化和社会化的路子。

  五、积极倡导绿色消费
为了推行绿色消费,政府一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等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切实搞好菜篮子工程。二要加强技术改造,限期关闭和淘汰资源高消耗、污染高排放的产品生产。三要在政府采购中,优先采用环保友好型产品,鼓励清洁生产。四要加强宣传教育,推行环保标志,鼓励绿色消费,倡导绿色文明。教育社会公众要抵制滥食野生动植物、乱用有害物、乱丢废弃物的不良行为,勤俭节约,适度消费,弘扬生态伦理道德,构建绿色文明社会。(发言人单位及职务: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企业管理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