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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市新洲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调查

2014-09-15 01: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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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连新 游思萍


    为深化治庸问责,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武汉市新洲区委、区政府今年年初着力加强对审批流程、农村财务等“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的督查,以利治理“庸、懒、散”走上“深入、常态、规范”化道路。作为一名区政协委员,受邀请参加督查。我们每到一个街镇,督导检查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问题时,均采取听汇报、看出台的制度文件、查帐目与执行情况、议存在的问题并建言整改。从全区15个街、镇、处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村级财务规范与公开已建立长效机制的占主流,但少数街镇处的个别村所暴露出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是票据不规范。自制发票、盗版发票、伪造发票、变更发票、白纸条、各类领条报帐。有的村在换届过程中,原任村支书、村主任“下台”时,“交接手续”就是一张大额“收据”,有的村将一些书刊报纸邮寄来的信函广告中的“收据”剪下来报帐。有的“领条”注明“领到村欠款”,让人云里雾里,摸不着边际。
    二是报销事由含糊。省市区街村,涉及农村财务管理和公开的文件规定非常完备,但执行者大打折扣。从发票上的事由来看,村级送情风日甚,招待费普遍较大,非正常开支增加,一些应由村支书或村主任家庭(个人)开支的均由村集体结帐。不少票据根本无事由,无经手人。
    三是巧立名目发补贴。除发交通、通讯补贴外,少数村还发放会议、选举、误餐、汽油等补助。还有的村一年外出2—3次“学习考察”,动辄近万元;村级收入不入帐,承包工程无合同,跨数个年度报帐结帐。
    四是财务假公开。个别村级财务不能做到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村支书或村主任一人“包揽”所有财权,自己花钱,自己签字,自己报销;左边口袋支出,右边口袋报帐。少数村的民主理财小组有其名、无其实,村支书一手遮天;有的整本票据均由村级“一把手”一人签字,虽然也盖有“民主理财小组”公章,却不难窥见其使假痕迹;有的大额支出或关键帐目,均跨年度走帐。毫无疑问,此类村平时的财务公开就是假公开;有的在办公室“公开栏”或村部院内“公开”,有的村干部干满一届,该村财务也未公开过。

   二、加强财务管理与公开的几点建议
    鉴于当前少数街镇处的个别村,在农村财务管理与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街镇处和区农经局是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的主责单位,街镇处农经站是村级财务管理与公开的直接具体责任者,承担着业务指导、检查督导、规范和审计的功能,因而街镇处农经站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工作责任心和业务素质尤为重要。据调查,因县乡机构改革等原因,少数街镇处农经站工作人员,专业对口的不多,懂农村财务的不多,正因如此,“己不正,难以正人”。建议市区两级加大对街镇农经人员专业培训力度,实行上岗证制度,因地制宜出台约束农经站工作人员“充电”举措;区和街镇处要加强对村级财务人员的培训。由于村级换届过频,一些有业务基础的常常“名落孙山”,村级财会人员“连任”值得探索尝试;还要与纪检、监察、检察院联手,对村干部尤其是城中村、城郊村、开发区周边村的村干部进行反腐倡廉系列教育培训。
  二是真正落实健全“双代管”机制并加强年度审计。个别地方为什么“陈谷滥米”都掏出来报帐,有的一张票据上万元甚至数万元,有的工程项目无合同,大额开支无详细清单附件,有的跨几个年度结帐,说明我们的“双代管”流于形式,年度审计也未开展,否则不可能发生和出现村级财务乱象。下一步,应真正健全落实报帐、审帐机制,环环相扣;票据必须真实合法,时间、事由、经手人、证明人、民主理财小组和审批人“一个也不能少”;报帐之日,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阅评议票据的合规性,按月在村民集中的显眼位置公开村级财务帐目,接受村民监督。每年结束,农经站要对各村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结论。
  三是减少和规范村级达标事项,减轻村级经济负担。国务院和省市区均有一揽子减少村级达标事项之规定,但近几年来各级部门侧面强调其工作重要性,搞一些不切实际的“创优达标”,加重了村级经济负担。据村干部反映,各类“创优达标”标准要求严格,仅宣传牌、打印复印费动辄就是数千元;少数部门还在给村级下派党报党刊限额之外的征订任务,有些看似对村民“有益”的保险,实则加重了村级负担,因为村民拒交,而上级下达指标后,村级无奈何只有垫缴。街村两级呼吁,村级“创优达标”和有些保险,要问计于民,问计于基层,以减少盲目性,避免形式主义,同时也缓解村级经济压力,不致于出现新增债务。
  四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工作,向群众交一本明白帐,是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最好的形象展示。当前个别地方,正因为财务管理不民主、不透明、不公开,从而导致村民四处上访,并留下不稳定和安全隐患。建议进一步落实街镇处、区农经局、街镇处农经站的相关责任,哪一环节出现不作为,就追究哪一方的责任。如果环环紧扣,认真履责,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一定能步入制度化、规范化。
  (邱连新系武汉市新洲区政协常委、区纪委常委,游思萍系武汉市新洲区政协委员、区民政局副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