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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政协委员建言:发挥法治引领推进平安建设

2014-12-28 22: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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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竹溪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就全县平安创建工作进行了视察。近年来,该县以平安创建为载体,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以“三网”(即“天网”--互联网、“地网”--视频探头、“人网”--网格员)为切入点,全力打造“平安竹溪”,为建设“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营造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2013年我县被授予“十堰市优秀平安县”荣誉称号,群众安全感在全省县市区排名中位居第5名,平安创建工作彰显了巨大活力。


    但在视察中委员们也发现存在的问题,表现为对平安创建工作的认识还不够高,平安建设社会参与率知晓率有所下降,技防设施建设水平偏低人防力量没有完全到位,农村网格化工作推进不平衡,少数村干部对网格化一知半解,网格员素质低待遇差留不住人等问题。为此,委员建言要发挥法治引领推进平安建设,综合施策探索多元治理体系。


    (一)进一步与时俱进深化平安建设的工作思维。应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社会的总体部署,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强化法治思维、法治精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强基固本抓好政法队伍建设,摒除特权意识,依法强警治警,切实改进作风,提高整体素质,服务人民群众,以更强大的力度、更扎实的措施、更科学的方法,全面提升平安创建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平安建设的推进机制。一是继续坚持把平安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健全完善党委政府总揽全局、政法委指导协调、乡镇和各部门协同、基层群策群力的工作机制。坚决执行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责任追查制和“一票否决”等制度。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平安建设的长效机制,通过高标准创建,高效率推进,高密度配合,着力形成全民齐参与、部门齐配合、各级齐争创的态势。三是大力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将普法工作纳入乡镇和部门绩效考核,让法制教育真正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切实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四是按照协商为民、协商于民的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综治手段等作用,努力把各种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最大限度地减少治安、刑事案件和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进一步加大投入夯实平安建设的工作基础。不断加强基层组织、队伍、设施等建设。一是建议有关部门统筹落实农村网格化村村通专网工作;二是建议上级建立平安建设专项经费投入制度,专款专用,充分保障网格化工作日常办公和信息网络运行的费用;三是建议建立城区和乡镇网格员队伍待遇保障和增长机制,以保证城区网格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将信息员、网格员纳入公益性岗位进行管理,同时对网格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其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四是结合村级换届配齐配强村治保主任,在落实村级转移支付有关资金时,将村治保主任工资与工作实绩相挂钩,以乡镇综治办和派出所考核结果为依据进行兑现;五是加大平安创建物防、技防设施投入力度,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把城区及结合部、集镇、国省道沿线、人群集中地安装监控设施作为重点,并严格考核督查,不断提升技防装备管理使用水平。


    (四)进一步探索多元治理体系抓好平安建设的群防群治。平安创建永远在路上,一刻都不能松懈。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鲜明态度和政策导向,为推进平安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传统的社会管理变为现在的社会治理,需要各级各部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大力倡导社会协作和公众参与,探索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社会治理体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构建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结构,广泛发动依靠群众参与平安创建,提高全社会平安建设参与率知晓率,实现群防群治群控格局。应通过提高对网络舆情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运用高科技打击防范网络等违法犯罪能力,加强党政机关内网建设,加大对公安机关网监硬件投入,探索多警种联合执法,强化社会面控制,不断扩大社会公共场所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覆盖范围,鼓励群众提供破案线索和矛盾隐患等措施,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平安建设,为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奋力开创平安建设新局面。


(竹溪县政协  王大荣 彭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