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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微商犯罪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2017-03-16 08: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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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国微商行业发展迅速。与此同时,以微商为掩护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也日益泛滥,并呈现出一些特点,对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造成影响。

 

    一、犯罪向组织化、公司化发展。近年来微商犯罪案件中,单一人员作案越来越少,不少犯罪分子通过合法公司的外衣骗取信任,使得危害迅速扩大,社会影响极恶劣。

 

    二、犯罪隐蔽性越来越强。一些微商犯罪分子通过层层代理,拉长犯罪链条,加上微商身份往往是虚拟的,买卖双方在交易结算时大多通过移动平台转账支付,犯罪资金流比较隐蔽,给侦查机关侦查案件带来较大难度。

 

    打击微商犯罪的难点分析:

 

    一、调查取证难。微商犯罪的直接证据主要包括朋友圈发布的售卖信息,以及商家与受害人、代理人之间的聊天记录。一些犯罪嫌疑人利用虚假身份信息注册,实施犯罪后删除后台数据甚至直接销毁硬件,给侦查机关全面获取线索制造障碍。

 

    二、涉案资金查控、追赃难。公安机关追踪复杂的资金流,耗时费力,而犯罪嫌疑人只需一部手机就能随时随地实现资金流转,这往往使得犯罪所得很难全部追回。

 

    三、案件管辖不明,缺乏部门间的协作。微商犯罪一旦在全国各地分散发案,涉及人员众多,各地公安机关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案件协同办理机制,对嫌疑人利用虚拟身份实施犯罪过程产生的物流、资金流等信息掌握不够,难以从单个案件或单一线索切入突破整个犯罪网络,难以通过集群战役对犯罪活动展开有效打击。

 

    为此建议:

 

    一、建立微商实名登记制度。以央行征信系统数据为核心,将微商的交易数据、社交数据、银行信贷数据等个人征信数据纳入其中。此外,鼓励通过第三方机构提供安全认证和支付保障服务,利用交易记录和消费者反馈积累信用值,提高商户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力,为消费者提供判断风险的可靠标准依据。

 

    二、完善微商行业立法。针对微商行业中不同产品、不同盈利模式,制定不同的行业标准。细化制定微商行业的准入门槛、进出机制等方面的法律。制定发布诸如支付技术、身份验证技术等互联网经济经营行为指引和国家标准等规范性文件,为经营商提供具体规范引导。

 

    三、建立公安等部门间协作机制。对个别案件由案发地公安机关先行管辖,大规模案件出现后,案发地公安机关先行受理,随后由上一级公安机关直接管辖。建议公安部门及时和腾讯等公司技术后台对接,固定犯罪嫌疑人利用微信实施经济犯罪活动的相关电子证据,包括微信聊天、转账、朋友圈动态发布等相关记录。

 

(民盟湖北省委  黄罡阳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