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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城市圈城乡一体化产业政策创新的建议

2014-09-15 00: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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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湖北省委员会


    一、武汉城市圈城乡一体化产业政策创新的意义
    产业政策创新是实现武汉城市圈城乡一体化目标的制度保证,这是产业政策创新的意义所在。产业发展、产业结构的演化是武汉城市圈城乡一体化过程中的一种必然趋势。产业发展的许多要求,都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们的生活、就业等相关需求而提出的。产业发展不但涉及到资源配置问题,也涉及到城乡一体化中经济结构转换、产业与人口发展关系变化等一系列问题。武汉城市圈城乡一体化和产业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城市产业布局、产业结构的调整在推进城乡一体化中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同时城乡一体化能够促进产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通过产业政策创新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推进武汉城市圈城乡一体化,有利于提高武汉城市圈经济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同时也能够促进武汉城市圈农村工业化和农村产业发展,加快圈内各市县新农村建设步伐,对于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新机制,形成武汉城市圈城乡协调发展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二、武汉城市圈城乡一体化产业政策的现状与问题
    我们课题组对武汉城市圈内的武汉市和鄂州市进行了实地调研,其目的是通过对武汉和鄂州两市城乡地区的调查研究,深刻分析武汉城市圈城乡一体化产业政策的客观环境及其基本特点,努力探索完善武汉城市圈城乡一体化产业政策创新的路径、渠道、方法,加强和改进产业政策创新工作。综合、汇总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武汉城市圈城乡一体化产业政策的现状与问题是:

    1、对农村工业化的产业政策支持力度不大,各地没有实现农村工业化和国家工业化的整合。在政策方面,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对农村工业化提升到与国家工业化同等的地位上还普遍缺乏认识。在产业组织方面,没有充分体现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原则和现代产业发展的趋势,还有很多资产流动与重组的体制性障碍,产业组织形式还是以地域为核心、以行政关系为联系纽带。
    2、行政推动力度不足,农村乡镇工业园区缺乏快速健康发展所需的良好外部环境。在外部环境方面,城市圈各级政府部门对审批制度没有进行大胆的改革。市县各部门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繁琐,缺乏工作效率,没有减轻企业负担。
    3、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没有深化,还没有完全打破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城市圈内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农民进城就业的体制和政策障碍还没有打破,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限制较多。

    三、武汉城市圈城乡一体化产业政策创新的对策措施
    1、把农村工业化提升到与国家工业化同等的地位,加大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投资的力度,扭转工业发展政策制定的城市化倾向。在产业组织方面,按照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原则和现代产业发展的趋势,以资产、商业信誉为联系纽带形成组织,成为城乡一体的产业组织形式。
    2、从市到各县(市、区),建立城市圈行政审批中心,实行一个窗口服务、集中办公等办法,既方便企业,提高办事效率,又增加透明度,有力地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3、加快建立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以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为户口准入条件,与武汉城市圈城乡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户籍管理制度。如在县域城镇有固定住房、固定职业、固定生活来源的农民,经个人申请,公安部门批准,即可办理当地城镇户口,其子女上学、入托、就医、参军等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真正解除进入非农产业农民的后顾之忧。

    四、武汉城市圈城乡一体化产业政策创新的路径选择
    1、调整工农业布局,实现武汉城市圈城乡产业在空间上的一体化。随着武汉城市圈城市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调整1+8城市圈工业布局是现实的选择。通过合理调整工业布局,使大中城市的工业有计划地向农村和城市郊区疏散,利用腾出来的土地发展商业、金融业和其他第三产业推动城乡产业结构进一步合理化。一是充分发挥城市工业的带动作用,将涉农工业向小城镇转移,引导乡镇企业调整发展战略,与城市工业做好配套互补。二是鼓励和推动部分在城市中由于土地占用成本大、人工费用高而难以发展的企业向武汉城市圈郊区和农村迁移、扩散。三是农村特别是武汉、黄石等大中城市郊区要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城市大工业向农村扩散。四是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引导特色优势产业集聚,逐步形成具有一定区域特色的产业集群。各地要把建好乡镇工业园区作为乡镇经济和县域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的重要载体,对工业园区建设加强服务和指导,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的建设步伐。

    2、积极发展城乡关联产业等城乡产业紧密结合的产业组织形式,使城乡经济联接在一起,优势互朴,融为一体。城乡关联产业是城乡产业融合的重要纽带。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农产品加工业、农用资料生产业等城乡关联产业,可以有效带动城镇发展。以工业集中发展区和重点镇为载体,因地制宜地发展与本地比较优势相适应的特色工业。通过“总部十基地”、“工业飞地”等思路承接一、二圈层的产业转移,发展城乡关联产业。引导部分县乡企业与城市大中型企业实行专业分工、劳务协作、零部件加工配套,推动城市企业与县乡企业的合作、联合及重组,组建跨城乡的新型企业或企业集团,淡化城市企业与农村企业的界限和区别,促进城乡产业一体化协调发展。

    3、农村特色产业集群的建设是城乡产业一体化的载体。武汉城市圈由于“二元结构”的客观存在,农村产业的发展与城市相比,在资金、技术等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因此,农村产业的发展,一要突出特色,有特色才能形成品牌并转化为经济效益。二要具有比较优势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以此吸引城市和农村生产要素流向农村产业的发展领域,与城市产业协调、健康地发展。无疑,农村特色产业集群的建设是一种现实的选择。由于产业集群具有低进入壁垒、高生产性预期,因而对域外投资者产生强大的吸引力,促使他们依托产业集群投资创业发展,而投资的增加、企业的进一步集聚不仅使域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备,交通网络进一步扩大,公路末梢向农村进一步延伸,而且使域内农村资源的充分利用成为可能,这将使农村获得发展的大好机遇。在农村特色产业集群的建设方面,可以选择培育壮大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建立优势农产品基地和名优特产品基地,扶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工业,形成产业集群。

    4、加快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实现城乡第三产业一体化。加快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可实现更多的劳动力在农村就业,离土不离乡,可大大缓解城市的就业压力。因此,在武汉城市圈农村服务业相对滞后的情况下,应大力提升农村服务业的发展,实现城乡第三产业一体化。一是要将现代服务业的经营理念和城市服务业的经营网络延伸到农村,实现城乡服务业一体化。农村是一个巨大的消费市场,城市服务业的经营网络延伸到农村,加快城乡商贸流通业的一体化,要求充分发挥城乡交通区位优势,依托区域特色产业园区、专业市场优势和新型商业业态,大力推进商品专业市场建设和发展商业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搞好农村日常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的连锁经营,与农产品特色基地建设相配套,培育和发展农民经销队伍和流通中介组织,建立和壮大农产品交易市场,把农村流通服务业发展成支柱产业。二是要拓展农村第三产业发展领域,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农村与城市具有良好的互补性,现代农业发展观认为农业不仅具有食品保障功能,而且有生态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功能。农村在生态旅游、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仍有很大的空间,应尽快将其转化为生产力,使其成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