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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鄂台农业合作  促进湖北农业产业化发展

2014-09-15 00: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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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湖北省委员会


  农业现代化的推进依赖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这既是一个战略问题,同样也是一个现实问题。农业是基础产业,农业的发展程度制约着我省小康社会建设的发展水平。大力加强鄂台合作,借鉴台湾现代农业发展经验,有利于推动我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增强我省经济实力。

一、鄂台农业合作的现状

    截至2008年底,湖北省共注册台资企业2020家,投资总额50.89亿美元,其中台资农业企业67家,协议投资1.29亿美元,台资农业企业数量占总量的3.3%,投资规模占总量的2.5%。而台商在制造业上投资1258家,占全部的64%,在服务业上有485家,占全部的26.3%,台商投资农业和制造业、服务业的差距非常大。

    为了加强鄂台农业的合作,在省台办和农业厅的大力推动下,我省已经建立了一个国家级的台湾农民创业园和三个省级台湾农民创业实验园区。其中,台湾农民创业园位于武汉市的黄陂区,入驻台资企业4家;三个省级台湾农民创业实验园区分别位于蕲春县、丹江口市和钟祥市。

二、加强鄂台农业合作的可行性

    台湾农业的优势主要在于其先进的发展理念、成熟的农业技术和相对宽余的资金。在发展理念上,台湾农业为了适应地域狭小的特点和工业化的挤压,大力发展农业旅游业和休闲产业,形成了“农业+旅游业”的特点;在农产品的生产上追求“精致农业”,放弃了追求农产品绝对数量增加的思路,转而通过高技术,提高农产品品质和效益,增强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尤其是水果、花卉在国际上非常有竞争力;在发展资金上,台湾农业已经走过了原始资本积累阶段,农业企业普遍已经做大做强,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管理上,台湾农业企业管理规范,市场反映敏锐,市场化水平高;在发展水平上,台湾农业已经实现了现代化,机械化程度非常高。但是,台湾岛内土地狭窄,市场容量有限,外部依赖性过强,进一步发展存在诸多不利条件。

    我省有着丰富的农业资源,有农业人口3910万,耕地面积4629万亩,主要经济作物的产量比较大,粮棉油和淡水养殖产量在全国居前,其中湖北油菜平均每年产量220万吨,占全球油菜籽产量的1/18,居全国第一,淡水水产品产量也位于全国第一,加上近年来积极开展的土地流转工作,非常适合在我省开展大规模的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的深加工业。而且,湖北省地处祖国中部,农产品销售以国内市场为主(部分淡水产品除外),对外依存度比较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比较小。因此,鄂台之间农业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大力推动鄂台农业合作,既可以为台湾岛内农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天地,也可以为湖北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注入活力。

三、进一步加强鄂台农业合作、促进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建议

    1、制定鄂台合作规划,有序推动鄂台农业合作。建议省台办和省农业厅等相关部门抓紧联合制定鄂台农业合作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尽快推进鄂台农业合作。在适当的时候,可成立湖北省海峡两岸促进会农业委员会,具体协调鄂台之间的农业合作,并出台鄂台农业合作的相关法规。

    2、引导台资大企业投资农业产业。我省现有农业资源非常丰富,适合进行大规模的农产品种植、养殖和深加工,引导台湾的大企业投资我省的种植业和农产品深加工业,将会出现双赢的局面。目前,投资我省农业的台资企业的数量和规模都不大,鄂台双方的农业优势都还没有在合作中得到充分体现,应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搭建招商引资平台,引导台湾的大企业投资我省的农业产业化。

    3、尽快解决台资中小农业企业的贷款难问题。中小企业贷款难在我国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而台资中小农业企业在贷款上尤其难。一般情况下,台资农业企业采用租用土地、厂房的方式进行农业生产和加工,而且普遍规模并不大,他们在进行贷款时没有用来进行抵押的土地、厂房和其它不动产,因此很难贷到款。2006年国台办与相关银行签定协议向台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后,到2008年底,国家开发行和华夏银行等相关银行共向我省25家台资企业发放了5.85亿元的贷款;国台办在2009年2月份表示在今后三年里,大陆多家银行将为台资企业提供1300亿元的融资服务。但这些贷款的主要对象是大型台资企业,而且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上,大部分投资农业的台资企业的融资状况没有根本改善。因此,建议我省国有担保公司把为台资中小农业企业进行融资列入担保范围,解决台资中小农业企业贷款中存在的抵押、担保问题,为台资投资我省农业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

    4、加强鄂台农业技术合作。台湾农业科技真正实现了产学研的有机结合,形成了层次分明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议我省农业管理部门加强与台湾农业管理部门、农业科研部门、相关农业协会的交流,组织鄂台双方农业专家交流交往,积极参与“两岸农业合作论坛”,争取举办分论坛,开展农业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合作研究,共同举办农业技术培训,在条件成熟时,可举办鄂台农业技术交流会、农产品博览会,为鄂台农业技术的交流合作搭建平台。

    5、大力引进台湾的农业旅游业和休闲产业发展理念。台湾在农业旅游与休闲产业方面十分先进,如黄陂台湾农民创业园中的台湾兆丰世纪农业科技观光休闲园,以发展现代化的都市农业为主,集旅游、休闲为一体,一期投资兴建的7亩草莓大棚,吸引了大量市民前往参观,产销两旺,供不应求。农业旅游和休闲产业在大陆属新兴产业,发展相对落后,仅停留在吃农家饭、睡农家屋的层面上。要推动这一产业做大做强,需要加强与台湾农业企业的交流合作,建议我省在推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过程中,充分借鉴台湾成熟的农业旅游建设经验。

    6、进一步完善黄陂台湾农民创业园的相关优惠政策,发挥示范作用。作为我国中部地区唯一的一个台湾农民创业园,黄陂台湾农民创业园挂牌已一年多,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目前只有4家台资企业入驻,投资1亿多元人民币。其他台商考察、洽谈多,签约、落户少;园区3平方公里核心示范区内的基础建设需要资金5—10亿元,在国家、省、市没有相关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仅靠黄陂区地方政府的投入,资金缺口还比较大;由于农业的特性,进入园区的台资企业融资难;国家对创业园也没有相关的税收、土地、融资等优惠政策,台湾农民创业园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建议省市有关部门针对黄陂台湾农民创业园存在的特殊困难,拿出一定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制定、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安排、协调引进一批大型企业项目,带动更多的台资投资到我省的农业产业中,并发挥创业园在两岸交流交往中的重要作用。

    7、创办与完善省级台湾农民创业园,为鄂台农业合作提供更多的平台。据了解,继续申请在我省设立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存在较大困难。我省已有的3个省级台湾农民创业实验园,只有蕲春县的形成了一定规模,其它两个都只有1家台资企业在生产经营。有限的平台难以为加强鄂台农业合作提供支撑,当务之急是要充分调动各地的积极性,争取在台商投资农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和农业资源优势地区创设省级台湾农民创业园。一是由省台办或省农业厅牵头成立“湖北省推进台湾农民创业实验园领导小组”,协调各市州推进台湾农民创业实验园规划的制定、政策的统一和对外招商等事务;二是参照江西省的作法,推广蕲春的经验,先把交通比较便利、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双方资源互补性较强的地区作为先行试验的地区,积极向台湾的企业进行推荐,创业园区应作为一个实体参与两岸的各项交流与合作活动。

    8、充分发挥湖北·武汉台湾周和李时珍医药文化产业合作发展论坛的平台作用,加大我省农业对台招商引资的力度。湖北·武汉台湾周已经连续举办六届,成功引进了富士康、冠捷、多普达等一批在台湾实力很强的大企业,为把湖北打造成为制造业基地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台湾周的签约项目中很少看到农业项目,如2009年湖北o武汉台湾周期间共签约台资95.48亿元,涉农项目仅两个,协议资金约16亿元人民币,约占总签约额的17%。台湾周在农业招商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应进一步加大农业招商引资的力度。据悉2010年湖北·武汉台湾周将首次在台湾岛内举办,建议将农业招商引资、交流合作作为一个专门的项目,提前筹划,精心准备,力争取得实效。依托蕲春县台湾农民创业实验园,由国台办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李时珍医药文化产业合作发展论坛于2009年10月在蕲春县举办,同时举办的还有中国湖北第十九届药交会暨李时珍国际健康文化节、第二届海峡两岸李时珍医药文化与产业合作发展论坛。这一论坛目前已经引起海峡两岸以及国际中医药行业的广泛关注,在海峡两岸中医药交流、合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成功案例,应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