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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2014-09-15 00: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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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湖北省委员会

    “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坚决防止粮食生产滑坡,坚决防止农民收入徘徊,确保农业稳定发展,确保农村社会安定”,是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要精神,如何确保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通过对监利县及其部分乡镇的调查,我们认为总体情况是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现状及问题
    1、农业增产不增收,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2009年,监利县粮食播种面积、优质稻面积、平均单产、粮食总产量均比上年增长,但平均收购价格比上年略低,加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生产成本增加,实际上农民从种粮中所得收入增加不多。棉花虽然价格回升,但由于面积减少,产量下降,成本上升,增收效果不佳,其它经济作物情况基本类似。从养殖业来看,生猪、家禽养殖受到疫情和市场价格双重约束,增长缓慢,对农民增收的拉动作用不明显。相对而言,水产养殖是农民增收的亮点,通过增加面积,扩大名优水产品的放养,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水产品产量和产值均有大幅度提高。

    2、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仍很薄弱,农业“靠天收”的局面没有根本转变。一是水利设施不配套。近年来,国家投入大量资金解决了大江大河、大沟大渠和大型泵站的问题,由于地方政府投入很少,村组集体无力投入,村民组织难度大,中小型水利设施及小沟小渠大多年久失修,严重老化,沟渠淤塞,水草丛生,遇涝排不出,遇旱蓄不住,调蓄功能差。据统计,仅监利县需要改造的支渠和斗渠近3000条,10000多公里,约需改造资金8.5亿。二是农田标准十分低下。目前,监利县200多万亩耕地中,旱涝保收面积130多万亩,尚有近100万亩低湖田需要改造升级。三是农业生产道路条件仍很差。近几年,乡村公路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农村交通条件有所改善,但仍然难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农业机械化的普及,机械耕整、机械播种、机械收割比例的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对道路交通条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外,水产养殖运输对道路的要求也比较高,因此,目前农村交通建设仍相对滞后。

    3、农业社会化服务落后。一是农技推广、疫病防控、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以钱养事”的机制尚未真正建立;二是农村合作组织呈零乱分散状态,投入少,起点低,带动作用不强,缺乏支持和引导;三是金融保险等服务与农业生产需要极不适应。
 

    4、农村债务包袱沉重、化解困难。目前,监利县乡、村两级债务达7亿元,其中村级负债3.6亿元,村平负债47万元;21个乡镇有9个乡镇负债在1500万元以上。债务主要是过去“普九”达标、借债上交税费任务、兴办公益事业等本金加上利息形成的,近几年,虽然通过降息、处理闲置资产偿还债务、清收历欠等手段化解了一部分,但所占比例很小,有些是借新债还老债,大部分债务仍沉积下来。巨额的债务包袱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影响农村稳定的主要因素。由于乡、村两级既缺乏经济来源,又缺少政策支持,使乡村债务成为一块难以化解的“顽石”。沉重的债务包袱像一座山压在乡村干部的肩上,村干部带领农民致富无能为力,道路修不通、结构调不动、建设没法开展,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

    5、农民工转移安置难度大。农民工普遍缺乏技术,大多没有经过必要的培训,多从事简单劳动,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上半年外出务工人数较上年同期明显减少,下半年情况才有所好转。近几年,劳务收入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占农民纯收入的比例达到1/4强。如果农民打工收入减少,势必使农民纯收入大打折扣,影响农民工转移安置,进一步影响农业增产增效。

    二、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对策与建议
    1、进一步完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一是要落实好各项惠农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把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到每个农民手中,坚决防止截留、抵扣和挪用。二是要统筹安排和使用好国家对产粮大县“三奖一补”和国家财政对粮食主产县的奖励资金,适当向基础薄弱乡镇和边远乡镇倾斜。三是要严格执行粮食收购保护价格,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切实维护农民的种粮利益,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四是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五是要加大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力度,建立重大农资商品储备制度。六是要改变目前对农民购买家电产品和手机补贴的繁琐方式,最好由国家统一指定产品、统一销售价格,然后只要农民的购买手续齐全就可直接从中扣抵。

    2、加强市场和价格监管,保持农资产品和农产品的合理价格水平,确保农民增收。一是要净化农资市场,采取多部门联合、上下连动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尤其是在农资销售旺季时加强对农资市场执法大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不法商贩,杜绝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进入城乡农资市场。二是要加强物价控管。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严查严管农资销售价格和农产品销售价格,严厉制止和坚决打击哄抬物价、欺行霸市、囤积居奇的不法经营户,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不因不合理的涨价负担而减收。三是要维护好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市霸”,确保农民正常收益。

    3、努力改善和提高农民的生产条件,拓展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空间。国家和省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同时要组织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一是要进一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特别是水利基础设施。做好泵站的维修和改造,该新建抗旱泵站的要新建,该增加节制闸的要增加;要加大村级沟渠清淤改造力度,使旱涝保收面积和有效灌溉面积逐步增加。二是进一步改善农村交通条件,尽早实现公路“村村通”,彻底解决农村“行路难”问题。三是要加大农田整理和中、低产农田的改造力度,逐步完成对所有低湖田的改造。

    4、狠抓农业内部结构调整,提高农业增收效率。一是各级政府及其农业服务机构要以市场为导向,正确引导农民及时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大力推广节本增效技术,积极发展节约型农业,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在当前形势下,要引导农民适时调减棉花种植面积改种优质双季稻;要引导农民适当扩大稻谷复种指数,以增加粮食产量,提高种植效益,从而增加农民收入。二是要建立合理的龙头企业与农户间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目前要扶持和发展“企业品牌+有机稻生产基地+农户”模式和“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特色农业;要努力创建生态高效农业科技园,通过“农超对接”,让有机、绿色农产品进入大型超市和大型批发市场。三是要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努力打造精品名牌。以品牌增效益,用品牌促增收。

    5、有关部门要转变服务方式,切实服务于农业发展和农业增收。一是金融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地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授信贷款方式,切实解决农民资金困难问题。二是要加强对务工农民的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拓宽就业渠道,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专业化培训、企业化运作、规范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的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新路,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农民增收。三是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落实财政扶持、信贷服务等优惠政策,发展一批服务功能强、内部运作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带动更多农民增收。

    6、有效化解乡、村两级债务,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松绑减负。在摸清基数、锁定债务、区分情况、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出台有效的化解乡、村债务的政策措施,中央、省要拿出专项资金承担农村过去“普九”达标、兴办公益事业所欠债务本金,其它原因欠债及利息锁定后,明确由县乡村分别承担,并切实采取措施,解决其惯性问题,要制定清收农民历年欠款的可行办法,真正为乡、村干部松绑解套,为农村发展扫清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