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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马路菜市场问题需创新思路综合施策

2017-07-07 16: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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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路菜市场以及随之产生的各类地摊买卖和游街叫卖现象,在各级城市特别是中小城市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除了它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居民生活外,更多的是破坏了城市面貌、影响了交通安全、搅扰了周边安宁,同时,也给食品安全管理增加了难度,更有甚者它还容易藏污纳垢、滋生事端,形成社会治安的薄弱区域、城市管理的难点地带、现代文明的不和谐现象。一直以来,各级政府和各个相关部门想了很多办法,作出了很多努力,但总是难以根治,在很大程度上令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非常头痛,让广大市民群众望而兴叹。

 

    换一个思路来看,马路菜市场或临时形成的生鲜农产品买卖场所在保障城市供给、方便居民生活、提供自主就业方面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这一传统的市场行为模式显得十分落后,与文明城市创建和现代文明生活格格不如。但“菜篮子”问题确实又是一个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是任何时代和任何情况下都不可回避的问题,是社会必不可少、政府必需面对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它应该上升为政府公共服务内容,必须有一个解决的办法。为此建议:

 

    一、大力推行超市化经营模式。蔬果畜禽水等各类农副土特产品通过超市进行买卖已经相当普及和相当成熟,在引导综合性超市继续扩大供给和提高服务质量外,可大力推行生鲜菜品专业超市建设,规模可大可小,数量可多可少,地点可根据需求而定,以最方便满足各个居民集中区群众为准。对投资兴办此类超市可实施一定形式的政府扶持或奖励,对于确实发挥了满足居民需求而又难以经营维持的情况,在按照市场机制优胜劣汰的基础上,可以采取一定形式的政府补贴,直至形成生鲜菜品无马路售卖现象和居民养成店内购买的习惯。

 

    二、大力发展合作化经营模式。对城市郊区专门进行生鲜菜品种养又自行入市售买的农户,可就地引导成立生鲜菜品供销合作社,有组织的、有阵地的进行生鲜菜品的收购、储运和销售,在一定区域内统一面向城市需求方供货,引导农户逐步改变自我种养又自已直接进城挑担或提篮销售的习惯。对于在城内专门从事生鲜菜品贩卖的独立经营户,也可引导组织成立供销合作社,开展不同规模的室内生鲜菜品的批发业务、超市化经营业务和相应的配送服务业务。这两类合作社在建立和经营过程中,政府都可以采取一定形式的扶持和奖励,直至全面取缔生鲜菜品的自产自销和小商小贩的游街售卖。

 

    三、鼓励发展配送式经营模式。如今的配送服务已很普及,可鼓励配送服务的业务范围向生鲜菜品方面延伸。配送的经营者可以是各类超市,可以是专门的配送公司,也可以引导成立新的经营主体或个体从业者;配送的货源可以来自各类超市,可以是生鲜菜品批发市场,可以是生产基地或合作社,还可以是农户自己;配送服务对象可以主要面对酒店、宾馆和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可以是各个住户集中的居民区,还可以是单独的有此需求的家庭户。逐步使这种配送服务成为满足消费者对生鲜菜品需求的重要补充形式。

 

    四、引导市民养成文明购买习惯。购买生鲜菜品是千家万户必不可少的生活内容,在整治马路菜市场、取缔游街叫卖和小商贩卖的过程中,对广大市民群众也要加强宣传和引导,使其逐步摒弃在马路市场买菜和路边有卖就买的习惯,养成买菜就到专门的超市、到室内批发市场或接受配送服务的习惯,在城市文明建设和推行文明生活方式上作一个参与者和实践者。

 

    五、坚决落实入场买卖制度。在取缔生鲜菜品马路售卖、游街叫卖和小商贩卖并推行超市化经营、合作化经营和配送式经营的过程中,要建立完善并坚决落实生鲜菜品入场买卖制度,以社会整体文明进步需要教育、需要引领、甚至需要硬性手段的态度来强化整治效果,对于仍然在马路上买卖菜品的双方进行说服教育、管理引导、舆论谴责,直至采取驱赶、没收、甚至治安处罚等手段,逐步杜绝在城区及规定范围内生鲜菜品随地买卖现象。

 

    (南漳县政协  张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