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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蕲春县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回忆(一)

2014-09-15 21: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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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1931年出生于河南孟津县,1948年参加革命,194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3月南下到湖北,1994年离休。我曾在黄冈工作30多年,难忘的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任蕲春县委书记的岁月。现将在蕲春工作的情况追记如下。

贯彻三中全会精神的几项措施

    1979年3月的一天,我突然接到中共黄冈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岑道斌打来的电话,说:“地委研究,你的工作有变动,你明天来地委,董书记(地委副书记董舒)要亲自找你谈话。”

    第二天,我就赶到了黄冈地委,董舒同志已在办公室等候着。他是河北人,南下干部,抗战时期参加革命的,曾在蕲春县担任过多年的县委书记,又任黄冈地委副书记多年,威信挺高。他对我说:“老周呀,你在广济县任了7年县委书记,工作干得不错,地委研究,让你参加地委常委,到蕲春任县委书记。”

     我到蕲春报到的第二天,在县大礼堂召开县直机关部、办、委、局和厂矿企业领导干部大会。原县委书记张海景同志在会上把我向大家作了介绍,并让我讲话。这次的干部大会,实际上也是对我和张海景同志的欢迎和欢送的交接班会。

    会后,张海景同志陪我看望了几位已休息的老同志后,便回地委报到(任黄冈地区计委主任)。我在时任蕲春县委副书记漆林的陪同下,到全县各公社看了看。

    我到蕲春时,正值全国各地认真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这是一个战略性的、历史性的、根本性的转变。要贯彻落实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关键问题是要做好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我决定从学习宣传入手,在全县迅速掀起一个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潮。

    新中国成立30年来,我们一直都是讲“以阶级斗争为纲”,“走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一大二公”的优越性,现在忽然间变成“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地富反坏右分子”摘帽、平反,搞“包产到户”,不但很多群众想不通,那些从土改、合作化、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成长起来的干部更是想不通。他们在解放前都是苦大仇深,在解放后的历次政治运动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爱憎分明,拥护社会主义,是土改、合作化、人民公社时期的积极分子和带头人,他们在这些运动中,作出了成绩,入了党,当了干部。现在一下子转这大的弯,这让他们怎么想得通呢?干部们总感到“手中无纲,心里发慌”,怕搞右了,搞偏了。有的被过去的政治运动搞怕了,想转不敢转,想抓不敢抓,思想上顾虑重重。有的甚至怀疑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不是错了。这无疑会给我们的各项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针对这种情况,我主持召开了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先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文件和中央领导的讲话,并研究决定,县委从抓学习入手,组织各级干部认真学习三中全会的文件,学习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开展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另外,把三中全会的精神宣传到城乡的各家各户。那时可不像现在有这么好的条件,开个电视电话会议,家家户户都知道,当时的有线广播只能通到大队部,还不能到各家各户。我要求全县开动一切宣传机器,运用各种形式,把三中全会的精神宣传到千家万户,使之家喻户晓,为了弄通人们的思想,在学习、宣传中,我们还紧紧联系思想实际,提出各种问题开展讨论。如,是集中精力搞经济建设、多打粮食多出产品好,还是天天搞空头政治好?搞社会主义建设是调动所有人的积极性好,还是只调动一部分人的积极性好?搞农业生产是因地制宜好,还是搞“一刀切”、瞎指挥好?农业生产是人人献计出力好,还是一切听队长安排、搞大排工好?是允许发展家庭副业、让农副产品上市好,还是“割资本主义尾巴”,限制家庭副业、取消集贸市场好?在大讨论中,同志们思想活跃,发言积极。

     一位雇农出身的干部在发言中说:“我们在土改时,斗了地主分了田地,后来又搞农业互助组、合作社、人民公社,搞了几十年情况如何呢?如今还是计划供应,吃穿用的样样凭票买,有时手上拿着票还买不到东西,不要说群众,就是我们当干部的也想不通。这样长期下去怎么行?还是得发展生产,搞经济。大山区气候寒冷,上面不顾当地的实际,硬要搞双季稻,结果工费了,钱花了,却只有一半的收成,有的甚至颗粒无收,造成多么大的损失呀!社员出工都由队长安排,做好做坏、收多收少一个样,与他们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所以社员出工是‘出门望,走路荡’,‘出工如背纤,收工如射箭,一天农活两天干’,‘只要点圈(记工分)斗争、不管地荒地瘦’。”

    还有一位公社干部说:“1976年我们那里割‘资本主义尾巴’,把社员们的自留地统统收归集体,还限制各家养鸡,规定每户养鸡最多不能超过三只,一个村子只能养一只公鸡。群众都抱怨说:‘这下可累死了公鸡,熬死了母鸡。母鸡下的蛋都抱(孵)不出小鸡,这是砸破了盐罐,端走了菜坛。’这一割资本主义的尾巴,结果把群众的积极性给割掉了。第二年,我们公社的粮食产量减少了300多万斤。”

    就这样,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既批判了过去的极“左”路线,又加深了对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重要性的理解和认识,澄清了糊涂观念,从思想上达到了共识。在此基础上,县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在核算形式上,把84个大队由大队核算恢复为生产队核算。前几年,有一批生产队核算过渡到大队核算,因规模过大,不利于生产和管理,群众意见很大,要求分开,经过征求意见,我们作了调整。调整之后,生产队核算单位由1978年的140个增加到1462个。二、在劳动记酬上,改变过去“记大寨工”的方式,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纠正平均主义。三、取消年人平口粮不超过600斤、食油不超过6斤、纯收入不超过150元的限制。四、将过去收归集体的自留地退还给社员。五、县委成立专门班子,平反冤、假、错案。对1966年以来的3083件案子,根据有关精神,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重新调查,逐案审议,为1480人重新作了结论,落实了政策。同时,先后接待、处理了各种上访人员和信访材料4023件,对赴京上访的9起案件、赴省城上访的10起案件全部结案,赴黄冈地区上访的8起案件已结案5起,为稳定社会起了重要作用。六、对当时社会上出现的封建迷信和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犯罪活动给予了严重打击。比如,4月上旬,全县共发现封建迷信活动点57处,涉及17个公社,修建新庙宇7座,恢复庙宇旧基36处,每天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达几百人。有的装神弄鬼,看相算命;有的制造妖言,迷惑群众,在社会上造成混乱,严重影响了当地的春耕生产。对社会上出现的这种现象,我们主要是充分发挥公、检、法部门的作用,抓紧进行法制教育和破除封建迷信的教育,同时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活动,该打击的及时给予打击,以维护社会政治安定,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为工作重心的转移创造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在对生产关系作出重大调整之后,我们遵循自然规律,调整了农业生产布局。在大山区,改变过去的油稻稻、肥稻稻的三熟制,种植以芋稻、油稻为主的两熟产品。对其他一些地方的水稻、棉花、苎麻及其他经济作物也作了适当调整。由于我们调整了农业布局和耕作制度,使当年全县的经济效益有了显著提高。全县的早稻面积虽然比1978年减少了3万多亩,而产量却增加了1370多万斤,中稻增加了2万多亩,产量增加2000多万斤,棉花减少7000多亩,产量却增加了70多万斤,还扩大了“两麻”(苎麻、黄麻)种植面积,“两麻”多收120多万斤。其他多种经济作物,如花生、芝麻、生姜、荸荠、瓜果等,都比往年种得多,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

    在调整农业生产布局中,一个带有全局性的重大突破,就是油菜在全县的推广。油菜生产当时广济县是全省的先进,而与之近邻的蕲春县却是另外一个天地,不仅种植面积少,而且品种多是本地型,农民人平年吃油不到半斤。我到蕲春后,便到处宣传种植油菜的好处。当年县委作出决定,学习广济县和本县新生活人民公社种植油菜的经验,使油菜种植面积迅速扩大。在1979年6月下旬召开的全县四级干部大会上,县委大张旗鼓地表彰了27个夏粮、夏油生产先进单位和13个油菜籽过百万斤的公社,奖品是拖拉机、柴油机,在全县引起强烈反响。自那以后,蕲春县的油菜生产一年一个新台阶,1980年油菜籽产量达1869万斤,1981年又上升到2458万斤,比1979年增长64.4%。

    在对农业生产布局进行调整的同时,县委还狠抓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对部分大队党支部书记作了些调整,起用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新干部。有40名过去因为有些这样那样的问题而被撤下来的大队党支部书记,对他们进行了考核,符合条件的重新启用。这批干部上任后,精神振奋,斗志昂扬,较快地改变了大队的面貌。

    现在看来,在农村撤换一个干部很容易,但用准一个干部、用好一个干部很不容易。一个党支部书记关系到一个大队上千号人的命运,用准了,就能为社员群众造福;如果上面随便撤换,不仅不能提高社员群众的生活水平,还会脱离群众。

    为了帮助基层贯彻落实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县委组织了干部工作组分驻各大队,以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对向基层派工作组,开始也有不同意见。有的同志认为:“现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已开了,还派工作组下乡驻点,是不是搞包办代替?瞎指挥?”经过讨论,县委认为派工作组没有错。现在实行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取,这就更需要派工作组,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取得工作经验。但是,我们派工作组的方式方法要改变,要改变过去搞政治运动的那一套,不搞“一批二斗”,不搞“包办代替”,不搞“瞎指挥”。思想认识统一后,县委组织了县、社、管理区三级单位的1200多名干部分派到475个大队驻点帮助工作,受到当地群众的欢迎。很多大队在工作组的具体帮助下,农业生产出现新气象、新变化,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推动了全县工作的开展。彭思公社得胜大队原是公社党委的点,也是有名的“老大难”大队,生产上不去,群众生活十分困难。1975年,彭思公社曾向这个大队派了“路线教育工作队”。工作队一进村,就从抓“阶级斗争”入手,将第二生产队一个被怀疑为偷谷的社员何立志作为斗争对象,到何家搜查,将其捆绑吊打,最后罚他30个工、赔300斤谷。何不服,到处申诉,弄得大队、公社层层不安。这次工作组进村后,对这个案件重新进行了审查,查出何立志没有偷谷,将罚他的工分和300斤稻谷如数退还。何感激不尽,逢人就说:“还是三中全会精神好,工作组干部作风好!”还有,过去“路线教育工作队”怀疑这个大队的团支部书记有“破坏军婚”问题,对他又是批又是斗,整得这个青年人要跳塘自杀。群众都说:“那时工作队一来就到处找‘活靶子’,整了干部整群众,叫人日子真难过。”由于搞阶级斗争扩大化,以致从1970年到1978年这9年间,得胜大队的农业生产一直徘徊不前。这次工作组进村后,从落实政策入手,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帮助他们一心搞生产,使这个大队的面貌彻底发生了变化。1979年,得胜大队粮食总产量比上一年增长了48%,集体收入增长了42.9%,社员收入增长46%,向国家上交粮食100多万斤。干部高兴,群众满意。

    1979年,可以说是蕲春县大转折、大变化、大丰收的一年。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导下,由于农村各项经济政策的落实,农业内部结构的调整,经营方针的进一步贯彻,有力地调动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快速的发展。全县粮食总产达到7.2亿斤,比1978年增长66.9%;皮棉总产495万斤,增长16.8%;油料1621万斤,增长82.9%;生猪生产数44.2万头,增长4.3%;农业总收入1.4452亿元,增长22.5%;农民人平均纯收入114元,比1978年增加25元;向国家贡献粮食1.8亿斤,增长29.6%;贡献油籽125万斤,增长1.15倍;大队集体积累1900万元,是1978年的1.38倍;人平口粮587斤,比上年增加11.6%;人平食油6.5斤,增加1.03倍。群众都说:“千好万好,比不上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好!”

正确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当时,在贯彻落实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过程中,蕲春县委感到最难做、最棘手的工作有两件:一是在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再一个,就是处理过去的遗留问题,给“地富反坏右分子”摘帽,平反冤、假、错案。

    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落实政策,之所以难度大,最突出的就是干部、群众思想不通。不要说他们当时不通,就连我这样的县委领导干部当时也不是很通的。尤其是那些从枪林弹雨中闯过来的老革命、在清匪反霸和土改运动中成长起来的贫雇农干部,同他们一谈起平反冤假错案,他们就说:“那些都是我亲手搞的,怎么会是冤案、假案呢?我们都是吃‘白饭’的?”当你谈到为“地富反坏右分子”摘帽,他们的火气更大。一位老土改根子说:“那些地主、富农解放前欺压我们尚且不说,土改时是我斗的,他们有的祖父、父亲还是我亲手镇压的。现在给他们摘帽子,他们不反攻倒算、想法报复才怪!我实在想不通,怎么‘参加革命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了呢?”

    株林公社株林管理区党委副书记陈某某也和我说过:“周书记,为‘五类分子’摘帽我日夜想不通,就是砍了我的头也想不通。我是一个土改时提起来的干部,在旧社会熬了20多年,吃够了地主、富农的苦头。土改时,好多地主富农分子是我亲手批斗的。这些年来,不少地、富分子和他们的家属一直对我怀恨在心。现在一下子要为他们摘帽,不讲阶级,不要成份,我不是瞎得罪人?地、富分子不感到好笑吗?我认为,‘五类分子’的帽子即使要摘,也只能是逐步的,重在表现,通过评审,分批分期地摘帽。那种不管三七二十一,凡是‘四类分子’就都摘帽,凡是右派分子就都安排工作的作法,我是不同意的。例如,我们管理区矿山大队五生产队就有这么个人,他既是右派分子又是反革命,家庭出身地主,解放前当过国民党的空军营长,他老婆也是右派分子。这次不但他被安排在中学教书,连他的老婆也作了安排,以后他的儿女可能还要安排。不少群众反映说:‘现在贫下中农没翻身,五类分子却翻了身’。”

    对这些同志提出的问题,我们没有责难他们,也没有给他们扣帽子、打棍子,而是积极引导他们总结过去的历史经验教训,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用三中全会的精神教育重点转移和为“地富反坏右”摘帽的意义,排除来自“左”的和右的两个方面的干扰,从而澄清了一些同志的糊涂思想观念,使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能够自觉地统一到三中全会的精神上来,统一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目标上来。

    通过学习,干部、群众在认识上有了很大提高。例如,株林公社三角山管理区党委书记陈济安说:“在为‘地富反坏右分子’摘帽的问题上,我原来也是思想不通。后来通过学习中央的5号文件,我想通了。我认为,党中央作出的这项决定是完全必要的,一是为了朝前看,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摘掉一顶帽子,调动几代人。搞革命,搞建设,多一个人总比少一个人要好,实现四个现代化需要调动千百万人一齐努力干。二是解放近30年了,地主、富农分子也改造有二十八九年了,右派分子接受改造也有20多年了,从实际情况来看,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已经改造成了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同时,摘帽要经过群众的评审,中央已经讲得很清楚,现在给这些人落实政策、给出路,是有利而无害的。三是摘帽对统战工作有利,对解放台湾有利。我们应该认真贯彻执行中央5号文件精神,把摘帽工作做好。”

    县委研究决定,组织由县公安局、法院、刘河公社组成的工作组,在石马管理区的董畈、黄金寨、张畈三个大队办“四类分子”摘帽工作试点。这三个大队共有“四类分子”66名,这次给其中的61人摘了帽,纠正错戴(帽)、错管(制)的3名,为地主、富农家庭第二代共225人重新划定了成分,为第三代的182人修改了家庭出身。另有两名因至今没有改造好,暂缓摘帽,并落实了对他们的监改措施,什么时候改造好了,就什么时候给他们摘帽。这次的试点工作是分三步进行的,具体作法是:

    第一步,宣讲文件,提高认识。在试点工作中,工作组先把武装骨干、教育群众作为关键来抓,并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上。他们进队后,先后召开了4个会议,即支委会、大队和生产队干部会、三老(老贫农、老党员、老土改根子)座谈会、群众大会,组织他们认真学习中共中央[1979]5号文件、1月29日《人民日报》社论、公安部部长赵苍璧同志答记者问等,吃透精神。另外,联系实际开展“三大讲”:大讲中央这一决定的重大意义;大讲我党关于改造地、富、反、坏分子的一贯政策;大讲解放以来广大干部、群众在监督工作中所取得的巨大成绩。引导大家回顾总结20多年来广大干部、群众对“四类分子”进行监督改造的经验成果,使大家清楚地看到,长期以来,我们把“四类分子”放在群众之中,通过劳动改造,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已经放弃了原来的反动立场,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这三个大队,近几年先后已有29名“四类分子”摘掉了帽子,这些人摘帽后,劳动积极,表现也比较好,在农业生产中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事实充分证明,过去对“地富反坏分子”实行监督改造是完全必要的,党的改造“四类分子”的政策是正确的、成功的。现在,解决好“四类分子”摘帽问题,不仅解放了这一部分人,而且对调动其家属、子女、亲友们的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关系极大。通过学习和讨论,广大干部、群众一致认为:在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的新形势下,党中央的英明决定是适应情况变化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将起到很大的积极作用,一定要把这件事抓紧抓好。

    第二步,深入调查,摸清底子。“四类分子”的摘帽,地、富家庭的子女定成分、改出身,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工作组紧紧依靠群众,搞好调查摸底,具体摸清了几种情况:一是“四类分子”的人数和他们的现实表现;二是有无错管、错戴的对象;三是地、富家庭的第二代、第三代的人数。在工作中,他们充分发挥治保会和监改小组的作用,依靠老贫农、老党员、老土改根子,采取逐个登记和重点调查相结合、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走访相结合、查阅档案资料和外调取证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同时,在调查有无错管、错戴分子时,注意把握重点,如:一家多分子的,刑满释放的,在国民党政府任过职的,外地迁入的,摘过帽的,改嫁的;在调查“四类分子”表现时,注意把近几年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的表现作为重点;在调查地、富家庭出身的第二代时,注意把地、富女儿嫁到贫下中农和中农家庭的、招婿上门的和改嫁带入的作为重点。通过调查,做到了“三个清楚”:一是错管、错戴的人数和原因清楚;二是“四类分子”人数和改造的表现清楚;三是地、富家庭第二代、第三代人数清楚。这就为下一步摘帽、定成分、改出身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第三步,群众评议,张榜公布。摘掉“四类分子”的帽子,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发动群众认真进行评审,上报县革委会批准后,然后再张榜公布,一定要坚决防止包办代替、不经过群众评审和“走过场”的现象。这三个大队在整个摘帽过程中,充分发动群众,对“四类分子”进行背靠背的评议,对照政策规定,提出摘帽和不摘帽的名单,评议时做好记录。然后,再召开群众大会,让“四类分子”参加,先由“四类分子”本人说明多年来自己守法和劳动改造的情况,汇报思想,接着开展面对面的评议,提出摘与不摘的意见。在评审的过程中,把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划清几个界限,把确实失去劳动能力同“抗拒劳动改造”区别开来;把向生产队提合理化建议或对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提意见同乱说乱动不服管制区别开来;把在“文化大革命”中参与了一般派性活动同搞阶级报复和搞打、砸、抢区别开来;把只在早年做过坏事以后没有重犯同一贯做坏事区别开来。他们的子女如有违法犯罪活动,只要不是他们怂恿、包庇,就不应算在他们的账上。做到坚持实事求是,够条件的有多少摘多少。同时,坚持不搞土政策,不抓小辫子,不搞个人意气,不搞无限上纲。对于“极少数”表现坏的,也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使这些“四类分子”口服心服,促进思想转化。如董畈大队地主分子黄宗林,长期以来不服改造,这次在贯彻中央5号文件时,他在“四类分子”会上说:“解放前我是做裁缝发家的,土改时却把我这个手艺人划成地主。凡是斗过我、打过我的人我都记得,今天我不说名字。别人说要我死了这条心,我确实不死心。”他毫不悔改认错。评审时,因干部、群众不同意给他摘帽,要留着观察一段时期,所以就没有摘,继续对他加强监督改造。

    生产队群众评审后,大队再召开代表会通过,经党支部研究,将同意摘帽的“四类分子”填写呈报表,逐级上报。对于确实没有改造好、群众不同意摘帽的“四类分子”,也要写出综合材料,报上级审定。审批下来后,大队召开社员大会,首先大队治保主任宣布摘帽、定成分、改出身的人员名单,然后由群众代表发言,摘帽人员及其子女的代表表决心,最后由大队书记讲话,对新社员提出希望和要求,动员他们为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作贡献。而对于没摘帽的“四类分子” ,向他们讲明政策,指明前途。社员大会后,以大队为单位,将摘帽、定成分、改出身的结果张榜公布。与此同时,召开大队和生产队治保干部会议,继续做好各项治保工作。

    通过这次试点工作,落实了党的政策,使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真正调动了社员的积极性。董畈大队原“反革命分子”王南村,摘掉帽子后感动得热泪盈眶,他说:“我要以实际行动感谢贫下中农对我的改造,我有两个弟弟在香港,有个亲戚在台湾当中校,我要想办法写信把他们找到,做他们的工作,为台湾早日回归祖国贡献力量。”张畈大队原“地主分子”胡连西,摘帽后说:“我今年有70多岁了,虽然老了,但还要自食其力,报答党的恩情。以前我想早点死,现在我想多活几年,为农业现代化多出一把力。”一些地主、富农的子女也都反映说:“过去,我们背上家庭出身不好的包袱,干活没劲头,现在包袱甩掉了,我们要舍死亡命地干,为四个现代化贡献自己的力量。”广大干部、群众都高兴地说:“党的政策真英明,摘掉一顶帽,调动几代人!”

    试点工作一结束,一个贯彻中共中央\[1979\]5号文件、为“四类分子”摘帽的行动便在蕲春县迅速铺开。由于有试点经验作指导,因此落实政策的工作进展十分顺利。全县5908名“四类分子”,摘掉帽子的有5600多人,改错的有46人,对群众通不过的262人则实行缓摘。另外,还为333名“右派分子”平了反。(转载《湖北文史》第八十四辑,本文作者周北辰,时为中共蕲春县委书记。)